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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度醫療”現象的出現,除了少數醫生喪失職業操守、醫院“以藥養醫”之外,筆者認為,更為重要的原因是監管缺失。
法國遏制“過度醫療”採取的監管措施值得我們研究借鑒。法國醫師協會對所有醫生的處方進行電腦監控,開藥金額排在前5%的大夫,每張處方都要被分析。只要發現一張處方有問題,這個醫生就要給出“説明”——為什麼這樣用藥,為什麼要做這些檢查;説不出道理或解釋不能成立的醫生將面臨多重處罰,輕者掏錢補償患者,重者吊銷醫師執照。反觀我們現在的醫院,沒有幾位醫生因為開了“大處方”、“大檢查”而受到處罰,因此吊銷醫師執照更是鮮有所聞。
隨着醫改進程的不斷推進,醫院“以藥養醫”的現象將逐步得到改善。但必須清醒認識到,醫生的收入與其開出的藥品和檢查項目之間的關係,並不會隨着“以藥養醫”的退出而自然消亡。如果我們對“過度醫療”的監管沒跟上,或者流於形式,百姓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依然沒法得到根本解決。
有鋻於此,筆者建議,在加快醫療體制改革,切斷醫生和藥品之間利益鏈條,促進合理用藥、科學施治的同時,加大醫療監管的力度。比如,將醫院處方與醫保中心聯網,定期對處方進行隨機抽查;組織獨立於醫療機構之外的第三方,對患者的舉報及時進行核查,對“過度醫療”行為實行“兩罰制”,既處罰醫院,又處罰責任醫生,將“過度醫療”比照醫療事故進行處理,與醫院等級評定、醫生的職稱晉陞相挂鉤等。
福建政協辦公廳 廖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