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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業主 可申請執行合表電價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1日 15:4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深圳特區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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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特區報記者 方勝

  7月1日起,深圳居民階梯電價正式實施,夏季每月用電超過260度,按照階梯電價標准將有所上漲。8月1日起,深圳抄表用戶將首次按照階梯電價支付電費。記者了解到,城鄉自建多、高層住宅的居民可以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核實認定後執行合表電價,一戶一表居民客戶則可以自行選擇實施峰谷電價。符合條件的市民可計算使用哪種方式電費更省,再向供電企業提出申請辦理。

  8月份抄表居民將首次執行階梯電價

  8月份抄表的居民將首次按階梯電價收費。其中,抄表週期為一個月的居民,其抄見電量按照新電價政策執行,抄表週期為兩個月的居民客戶,其抄見電量一半執行新電價政策,另一半電量按照7月之前的居民電價執行。例如,某居民在8月1日抄表,用電期間為6月1日至8月1日,抄表週期為兩個月,用電量1000度。按照以上政策,用電量一半執行新電價,一半執行舊電價,即一半電量(500度)按照階梯電價進行首次計費,一半電量(500度)按照0.68元/度執行。

  供電部門表示,由於抄表日期可能存在一兩天的時間差,或由此引起的電費誤差一般只有幾角錢,下個週期會相應地增減,希望市民能夠理解。

  需合表居民可到供電營業廳申請

  據了解,此次電價調整分為兩部分,一是“一戶一表”居民的階梯電價,二是“合表”居民的合表電價(深圳為0.717元/度)。城鄉居民自建多、高層住宅的居民(即城中村業主),可提出申請,由供電企業核實認定後執行合表電價。

  經測算,如月均電量大於620度,申請執行合表電價比執行一戶一表電價要便宜。城鄉自建多、高層住宅的居民可以根據自己的用電情況,攜帶身份證、電費單及時到供電營業網點申請執行合表電價。

  另外,我市低保(五保)家庭可以攜帶低保證(五保證)、身份證、電費通知單(或電費發票)到供電營業網點辦理免費電量申請,申請後將在低保證(五保證)的有效期範圍內享受每月15度的免費電量。

  居民可自願申請峰谷電表

  一戶一表居民客戶可以自行選擇實施峰谷電價。峰段、平段、谷段的電價比價為1.65:1:0.5;峰平谷時段為高峰時段(14:00—17:00;19:00—22:00)、平時段(8:00—14:00;17:00—19:00;22:00—24:00)、低谷時段(0:00—8:00)。峰段、平段、谷段的電價分別是1.0729元/度、0.68元/度和0.3778元/度。如客戶選擇實施峰谷電價後,其峰谷分時計量表計由供電局免費安裝,計費時按照“先峰谷、後階梯”的方法算費,一年之內不得變更。

  據了解,目前向我市供電部門申請峰谷電價的一戶一表居民只有10戶。記者隨機調查了部分市民,大多數都表示“沒有聽説過”,另外,適應峰谷用電時段的居民畢竟不多也是峰谷電價遇冷的原因。需要提醒的是,根據省物價局的規定,一旦居民選擇了峰谷電價,在一年之內是不得變更的,所以市民在轉換電表之前也要仔細算好自家用哪種方法更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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