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形象宣傳片別變成腐敗警示片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31日 05: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張海英(教師)

  鐵道部花費1850萬元拍攝宣傳片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被審計署的報告披露後,引發社會強烈關注。隨著事件不斷發酵,鐵道部、張藝謀和宣傳片的製作公司飽受公眾質疑。記者調查發現,張藝謀收取250萬元稅後酬勞,內部人士透露,1850萬元投資中700余萬元成了回扣。(詳見今日河南商報A22版)

  顯然,如果不是審計署出手,這部“天價宣傳片”很有可能不會露出馬腳,變成“腐敗警示片”,如今,這部“天價宣傳片”非但沒有讓相關部門揚名,而且還讓他們聲譽掃地。這部宣傳片宣傳什麼內容,輿論似乎已經不太關注了,因為該片的腐敗問題遠比內容更值得關注。

  儘管對這部宣傳片深入調查之後收穫很大,但還有很多問號有待拉直,比如,業內人士稱該片十幾萬元就可以製作完成,除張藝謀250萬元酬勞(稅後)和117.8萬元稅款之外,其他資金流向哪?僅僅是內部人士透露的700萬元回扣嗎?再比如,究竟有多少官員從這部宣傳片中拿走回扣,都是誰,分別拿走多少錢?

  又如,這部宣傳片未按規定公開招標,誰拍板此事的,誰又簽字同意1850萬元支出的?還比如,張藝謀回應稱,提過意見未參與拍攝,那麼,支付他的幾百萬元是用於提意見的費用,還是包括導演、拍攝費用?如果張藝謀未參與拍攝,該片署名“導演張藝謀”,豈不是“挂羊頭賣狗肉”欺騙公眾?

  有專家對此指出,除依法追繳違規資金外,還應依法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涉及濫用職權的,應移交司法機關。這樣的建議值得參考。而筆者想説的是,除以前在海外播出的國家宣傳片外,其他部門和地方政府是否有必要拿財政資金拍攝各自的宣傳片值得思考,因為政府在國內根本不用宣傳片宣傳自己,公眾心裏自有一桿秤。

  即使政府確實需要宣傳片,不僅宣傳資金要納入預算接受人大審議,而且還要按照規定招投標以防腐敗;即使需要文化名人來撐場面,也應該通過正當渠道與名人進行合作,而不是通過腐敗仲介;而且,該宣傳什麼、面向誰宣傳,一定要有明確思路,如果花費巨大成本卻被審計署評價為未達到預期效果,就屬於浪費資金。

  喜歡宣傳自己的有關部門要意識到,製作宣傳片只有通過合法渠道、合理成本、獨到內容才能達到宣傳、揚名的目的,反之,很可能是自毀名聲,甚至要付出法律代價。今天,越來越多的部門和地方喜歡宣傳,如果不吸取鐵路宣傳片的教訓,遲早要被審計或其他部門“拔出蘿蔔帶出泥”。

熱詞:

  • 腐敗問題
  • 拍攝
  • 導演
  • 張藝謀和
  • 資金流向
  • 教師
  • 濫用職權
  • 製作公司
  • 違規資金
  • 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