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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新聞網訊 記者 彭源長 報道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有關負責人指出,民間投資實施細則出齊後,接下來的工作重點是要真抓實幹,狠抓落實,尤其要在鐵路、市政、能源、電信、衛生、教育等領域抓緊做幾件看得見、鼓舞人心的實事,進一步提振投資者信心,以突破“玻璃門”、“彈簧門”的實績來取信於民。
這位負責人指出,截至目前,42項民間投資實施細則已按國務院要求全部出齊,為《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簡稱“新36條”)的真正“落地”,提供了基本的依規。有關部門在制定過程中力求有所突破、邁出實質性步伐,很多細節值得關注。比如,《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除對新36條規定的政策措施進行了細化外,還提出了煤炭資源勘探、開採、經營、加工轉化,以及電網、煉油和新能源等領域鼓勵民間投資發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將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的政策措施系統化。他同時指出,我國還處於經濟社會發展轉型期,一些尚未破除的體制機制障礙,以及傳統的行政管理方式,還不能完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一些行業領域客觀上對資金、技術和企業經營管理能力存在比較高的要求,而現階段民營企業自身素質和能力也還存在一些不能很好適應的問題。
下一步,要加快推進重點行業領域改革,進一步調整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不利於民間投資發展的投資審批事項和管理法規。民營企業也需要積極轉變發展方式,主動積累資本、技術、人才和管理經驗,切實提高“破門”、“進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