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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不僅加重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同時也因為規範的調整增加了生産、進口危險化學品企業的應對成本。
企業應對成本上升
由於新《辦法》的登記主體發生變化,因此未來在執行過程中無疑將對生産、進口危險化學品的企業産生較大影響。
據記者了解,在新《辦法》中,進口危險化學品的企業首次增加登記要求,而進口企業特別是一些純貿易類的進口企業,對於化學品的安全特性掌握有限。杭州瑞旭産品技術有限公司研發部副經理溫健麟表示,這些進口危險化學品的企業在登記過程中將存在一定困難,同時根據新《辦法》要求,企業還需要培訓登記員負責登記,“這無疑給企業增加了應對成本”。
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的定義從原來的危險貨物定義調整為《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GHS)下的危險化學品定義,即任何有危害的化學品都可能進入《危險化學品目錄》,因此納入登記要求的化學品將增加。溫健麟告訴記者,新《辦法》施行後,納入登記要求的化學品預計從3800多種增加到7000多種,這間接增加了企業的應對成本。
登記要求提高,如要求提供GHS分類,同時增加毒理及環境毒理特性要求,企業在登記過程中對登記人員的素質要求提高。
另外,新《辦法》還加強了處罰力度。生産、進口危險化學品的企業未辦理登記或未及時進行登記變更,將被處以5萬~10萬元的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責令其停産停業整頓。
企業將承擔風險管理責任
溫健麟告訴記者,未來危險化學品的管理將日趨嚴格,管理模式也將從原來的安全管理轉化為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責任也將從政府向企業轉移,未來相關企業不僅需要對生産或進口的化學品進行風險評估,還需要提出合理的風險管理措施;化學品管理部門對企業提出的風險管理措施進行評估後,認為風險可控後,化學品生産或進口企業才被允許生産或進口相應的化學品。“化學品風險評估需要大量的安全性數據才能進行有效的評估,因此相關企業需要真正掌握所生産或進口化學品的所有安全性數據。”溫健麟告訴記者,只有對化學品安全性及風險管理措施真正熟悉後,才能確保企業在化學品風險管理時代,應對自如,確保貿易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