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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廣州7月18日電(記者 王凱蕾)廣東清理壓減行政審批事項,將取消包括國內公司赴國外參展、辦展、省級農業科技創新中心認定、旅行社星級評定等179項行政審批事項;此外,還將轉移55項、下放115項、委託5項行政審批事項。
廣東省日前公佈了《關於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意見》和省政府2012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事項第一批目錄,全面啟動市縣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
這意味著,廣東將充分發揮政府在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中的主導作用,著力解決政府經濟調節越位、市場監管缺位、社會管理錯位、公共服務不到位等問題,推動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打造法治化、國際化的市場經濟環境。
《意見》要求,對於公民、企業和社會組織能夠自主決定、自擔風險、自行調節、自律管理的事項,政府不再審批;能夠通過法律手段和經濟手段解決的事項,取消政府管制;能夠通過事中、事後監管達到管理目的的事項,取消事前行政許可。
今後,行政審批的所有環節,凡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將依法全面向社會公開,實行“陽光審批”。此外,對下級政府不用省級財政資金承擔的項目,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情況下,可由下級政府直接審批。
此外,廣東將逐步取消對自然人和非公有制企業自主投資、自主決策、自負盈虧項目的投資審批。逐步取消下達招商引資指標的做法。政府還將加強經濟監測預警和宏觀指導信息發佈,引導社會投資行為,優化經濟結構。
廣東省委副書記、省長朱小丹要求,各市縣要在9月底前研究制定改革的實施方案,年底之前完成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市一級要在明年一季度、縣一級要在明年上半年基本完成本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