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財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發佈降低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等通知。
將證券、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修改為:對股票由按年交易額的0.04‰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2‰收取;對證券投資基金和債券免收證券交易監管費。
對上海期貨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和大連商品交易所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收費標準,由按年交易額的0.002‰調整為按年交易額的0.001‰收取。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收取的期貨市場監管費亦按上述收費標準執行。
對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每年仍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收費額30萬元;對期貨經紀公司每年仍按註冊資本金0.5‰收取,最高收費額5萬元。
規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