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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7月13日訊(記者 梁夢晚) 馬先生因在國美電器購物,卻沒有收到國美電器廣告中所承諾的贈品,而將國美電器起訴至法院,在審理的過程中,原告被告雙方説法竟是大相徑庭,最終法院宣佈本案延期宣判。
消費者:國美宣傳廣告涉嫌欺詐
起訴書中顯示,原告馬先生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國美電器的廣告,宣傳稱“滿3000元送 500元同時參加8級海量豪禮”,於是馬先生前去國美電器馬甸新活館購買了一台價值4694元的惠普電腦,但是馬先生在購得電腦後,卻沒有收到國美電器廣告中所提及贈送的禮品,並且,國美電器也沒有如實標示饋贈物品的品名。馬先生認為,國美電器在銷售電腦前有價格和贈品的承諾,但未能履行這已構成價格欺詐的行為,為此馬先生訴至法院要求國美電器雙倍賠償共計9288元,訴訟費由國美電器負擔。
隨後在法庭上,馬先生先後出示了兩份證據,一是銷售發票及銀行卡的消費小票,以證明商品的價格以及原被告的買賣合同關係;二是報紙上的廣告海報,來證明被告的廣告宣傳內容。
國美電器:消費者小票有問題
對此,被告國美電器方面稱,馬先生出示的廣告海報中稱所謂的“滿3000元送 500元同時參加8級海量豪禮”活動僅適用於國美公主墳店,而馬先生購買電腦的馬甸店不在活動範圍內。對此,馬先生表示,在購買電腦時不僅被銷售人員明確告知有該活動,而且有500元已直接從單價中扣除。“只是在兌換禮品時銷售人員説禮品沒有到貨,但從來沒有人和我説過馬甸新活館不參加這個活動。”
另外國美方面反駁稱,馬先生所出示的銷售發票及銀行卡的消費小票,僅僅能證明其在國美有過4694元的銷售記錄,但所購買的具體商品不明,體現不出購買的商品明細。對此,法院要求國美方面進行進一步核實。
最終因雙方均不接受調解,法院當庭宣佈本案延期宣判。中國經濟網也將繼續關注此案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