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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電新聞網訊 通訊員 劉愛兵 報道 7月10日,安徽合肥供電公司舉辦了一期電力設施保護培訓班,培訓對像是該公司負責辦理用電報裝業務的客戶經理。有關專家對照該公司新近印發的《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客戶用電報裝審批規定》,進行針對性講解。
為遏制各類違法建設對電力設施安全的影響,合肥供電公司採取多種途徑加強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實行超前保護,從用電報裝源頭上防止並消除電力設施保護區內的安全隱患。該公司要求各承接用電業務單位在接到客戶申請建設施工、住宅建設、商業開發等各類用電申請時,必須審查申請用電客戶的工程施工是否在電力設施保護區範圍內,是否對電力設施構成安全隱患。對申請用電客戶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建設施工或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行為時,必須要求其到電力設施和電能保護部門辦理施工作業行政許可審批手續,方可同意報裝工作。如經現場查明用電申請客戶屬於在電力設施保護區範圍內的建築物或構築物,應拒絕審批和辦理該項用電業務,並及時報告,等候處理。
該公司強調如因工作人員疏忽、失誤,造成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建築物或構築物隱患既成事實,並提供供用電服務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擅自批准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客戶申請用電的,將對責任人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