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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原址重建 所增房源公開配租配售
本報訊(記者 陳斯)今年北京改造簡易樓,原則上將採用原址重建的方式。重建後,可適當增建部分房屋用作經適房或公租房,公開配租配售。
《關於加快簡易住宅樓改造的實施意見(試行)》昨天公佈,已于6月20日印發執行。
咋改造?
原則上原址重建 一樓一策
今年,北京882棟簡易樓啟動改造,其中206棟將實施拆除。改造意見明確了簡易樓的改造路徑,原則上採用原址重建的方式。但有些受規劃條件限制而不能原址重建的,如天壇周邊的65棟簡易住宅樓,根據文物保護要求,拆除後將變綠地。
同時,鋻於簡易樓産權性質、所處地域條件各不相同,改造要堅持根據每棟樓的特點制定相應改造政策。
各區要按一事一議、一樓一策的原則制定改造計劃,明確簡易樓的改造及安置方案、資金平衡方案、安置房産權性質、剩餘住宅性質及分配方式、年度改造計劃及總體完成時間等,報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公室核準。
傳利好?
增黃金地段房源 配租配售
對原址重建的簡易樓,考慮到資金平衡因素,可適當增加建築規模,增建部分房屋。
根據改造意見,新增居住用房作為經適房、公租房將由市或區政府指定機構回購,新增房源將進行公開配租配售。由於簡易樓多位於舊城區,可謂黃金地段,今後配租配售的保障房也是空前的好位置,這對於正在輪候的保障房家庭來説無疑是個好消息。
《意見》規定,原址重建的房屋,房屋産權性質不變。這意味著原來簡易樓是公房、房改房還是其他性質的住房,重建的房屋仍然是原來性質。原先是承租公房的居民,可在改造中通過買賣方式,獲得新房産權。
啥條件?
“一手”租戶才能獲得安置
簡易樓改造前,應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具體安置對象為:在簡易住宅樓內有北京常住戶口,並長期居住的居民。
“簡易樓中很大一部分是承租公房的居民,有些居民則將房屋轉租出去。那麼轉租後的租戶就不會得到安置或補償。”市老舊小區綜合整治辦相關負責人表示,簡單講就是當時公房出租給誰,誰才能獲得安置。
簡易樓安置的基本原則是就地安置、異地安置與貨幣補償相結合,鼓勵異地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