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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李雁爭)記者28日從工業和信息化部獲悉,《稀土指令性生産計劃管理暫行辦法》(簡稱《暫行辦法》)日前已經印發。《暫行辦法》將禁止無計劃企業從事稀土生産,並配合國土、環保、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暫行辦法》明確,稀土指令性生産計劃(以下簡稱計劃)管理的稀土産品,包括稀土礦山和冶煉分離企業生産、銷售的稀土礦産品和冶煉分離産品,以及利用國外進口的稀土礦産品和從稀土廢舊物品中提取生産的稀土産品。
根據《暫行辦法》,工信部將根據國內外市場需求和本年度計劃執行情況,商有關部門提出下一年度稀土開採、生産和出口計劃,報國務院批准後,&&做好指令性生産計劃的組織實施工作。實施工作包括,計劃的編制、下達、監督和管理。
《暫行辦法》要求,地方企業應于每月5日前向所在地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報送上月計劃執行情況表。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和中央企業匯總企業情況後,應于每月10日前報工業和信息化部。
對超計劃生産的企業,由省級工業主管部門依法責令其停止計劃管理産品的生産,並對企業進行警告,核減下年度計劃。
業內人士認為,以上措施將有效地避免超標生産的問題,有效保護稀土資源。
《暫行辦法》提出,企業未獲得計劃指標,不得從事稀土礦産品和稀土冶煉分離産品的生産。
省級工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無計劃生産企業的清理,堅決依法關閉違法違規企業,禁止無計劃企業從事稀土生産,並配合國土、環保、工商、稅務、安監等部門,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