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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銀監會發出聲明稱,有關媒體關於銀監會降低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權重的報道“純屬誤解”,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權重為50%,與現行監管規定一致,未作任何調整。
此前,銀監會在2011年8月公佈的《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對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權重做了細分,即用於購買首套房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為45%;用於購買第二套房的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的風險權重為60%。
在6月8日公佈的《管理辦法》中則取消了徵求意見稿中對首套房和第二套房的風險權重的區別劃分,明確將個人住房抵押貸款風險權重統一規定為50%。
風險權重下調表明銀行對貸款的預留資金減少,相當於降低了資金成本。因而,新公佈的《管理辦法》被媒體解讀為是在鼓勵銀行放寬二套房貸。張大偉認為,這顯示市場對調控鬆動的預期很大。(記者 高晨 實習記者 張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