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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晚林洋電子(601222)發佈了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公司擬向激勵對象授予750萬股限制性股票,佔總股本的2.16%,行權價為5.54元。激勵計劃的有效期為4年。
行權條件為,以2011年度凈利潤和營業總收入為基數,2012-2014年度凈利潤和營業總收入增長率分別為8.8%、15%、25%。
背景:
2011年8月上市的林洋電子主營業務為電子式電能表、用電信息管理系統及終端産品的研發、生産和銷售,是我國規模最大的電子式電能表生産企業,也是中國電子式電能表標準的參與制訂者。據公開資料統計,現已形成年産850萬台單相電子式電能表和70萬台三相電子式電能表的生産能力,2007-2009年電子式電能表産品在國內市場佔有率穩居第一。
該計劃涉及的激勵對象共計103人,其中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含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幹97人,佔激勵對象總人數的94%。此次授予價格依據草案公告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11.08元的50%確定,為每股5.54元。
分析:
林洋電子上市時受到了包括社保基金在內的機構資金追捧,然而公司股價自上市後卻處於一個下降通道中,而公司在10、11年的凈利潤增長也顯得比較緩慢,凈利潤分別僅增長了11.6%、5.8%。
此次行權對象主要為中層管理人員和核心骨幹,有利於公司穩定和激勵人才。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行權條件並不算高,而行權價也僅僅為公告前20交易日均價的一半,較目前二級市場股價低45%。
林洋電子6月6日停牌,停牌前股價報收于10.01元。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