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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副部長吳曉青5日在國新辦發佈會上表示,個別外國駐華使領館開展對中國PM2.5監測並且發佈數據,在技術上既不符合國際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國的要求,既不嚴謹,也不規範。希望個別駐華領事館尊重中國相關法律法規,停止發佈不具有代表性的空氣質量信息。
不合法規及國際公約
吳曉青説,中國空氣質量監測及發佈,涉及社會公共利益,屬政府的公共權力,個別國家駐華領事館自行開展空氣質量監測並由互聯網發佈空氣質量信息,既不符合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精神,也違反了中國環境保護的有關法規。
吳曉青表示,美國使領館用一個點位所監測的數據不代表這個城市整體空氣質量水平。用日均值來評價這個點一小時的狀況,不符合國際通行監測技術規範,更不能反映整個城市的空氣質量狀況。
評價標準要與發展水平匹配
針對不少人質疑的評價結果問題,吳曉青表示,西方發達國家用3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來評價,而中國是用75微克/立方米的日均值來評價。
吳曉青説,這個標準既考慮了我國現階段發展水平,又初步與國際進行了接軌,這是符合我國當前實際情況的一個標準。
吳曉青介紹説,世界各發達國家,包括美國,關於PM2.5的標準也是逐步提高的。比如美國1997年發佈PM2.5Ⅱ級標準的時候,制定的是65微克/立方米,2006年修改到35微克/立方米。
加大監測信息發佈力度
吳曉青也表示,從環境質量監測信息的發佈上看,環保部門還要進一步加大監測信息發佈力度。
按照環保部的要求,第一階段實施的74個城市496個監測點位,要在2012年10月底前完成空氣質量自動監測設備安裝,並且開展試運行,12月底前開始對外發佈空氣質量監測數據。監測信息和數據將更加完整,更加全面。(記者 尹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