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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産重整方案設計處處精妙佈局的*ST宏盛(600817)重整的推進如今又有了新變化。5月31日,公司發佈公告,董事會審議通過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註冊資本從此前的1.29億元修改為1.61億元,相對應的公司總股份數從此前的1.29億股修改為1.61億股。該議案將於6月22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上接受股東表決。根據*ST宏盛《公司章程》的列示,公司章程的修改需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一個月無進展
根據*ST宏盛此前披露的重整計劃草案,*ST宏盛將通過兩次公積金轉增股本(分別為每10股轉增0.5股和每10股轉增2股),一部分清償債務,一部分用來作為引進戰略投資者的交易對價。資本公積轉增後,*ST宏盛將新增3218.2萬股,其中643.64萬股用於清償債務提高最終清償比例,2575萬股將過戶給戰略投資者張金成,作為對價萊茵達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45%股權將被置入上市公司。
由於戰略投資者的進入由法院裁定完成,且交易完成後其持股比例僅為16%,仍次於*ST宏盛目前的第一大股東西安普明物流貿易發展有限公司交易後20.87%的持股,尚未出現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變更,規避了證監會的借殼新規,因此這一重整方案被破産重整業界普遍認為是少見的創新之舉。
“我聽説宏盛重整案推進得相當艱難。”一位長期從事破産重整的律師告訴中國證券報記者,由於企圖通過設計方案繞過監管層,讓*ST宏盛在股權過戶階段受到了來自監管層的嚴格監控。也正因如此,公司的重整計劃被法院強裁的整整一個月間,仍無進一步的推進進展。
需再過股東關
而31日的公告正印證了上面的説法,僵持一個月後,*ST宏盛通過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償債、吸引戰略投資者的方式還需要再過一次股東關。
根據*ST宏盛2010年12月修訂的《公司章程》第七十七條顯示,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第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第二,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和清算;第三,本章程的修改;第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産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産30%的;第五,股權激勵計劃;第六,法律、行政法規或本章程規定的,以及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産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第七十五條則規定,股東大會決議分為普通決議和特別決議,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而資本公積轉增股本一事既涉及到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同時也涉及到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章程》第六條規定: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12872.8066萬元).
這對於一直對*ST宏盛重整方案不滿的小股東來説無疑是一個轉機。一位*ST宏盛的小股東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據他們所了解,戰略投資者張金成至今沒有完成對萊茵達租賃的工商過戶。而*ST宏盛重整的走向最終為何,恐怕要等到6月22日召開股東大會後才能見分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