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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藥集團目前還不能申請執行裁決,“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尚待確定,而廣藥集團制定的紅罐王老吉銷售計劃也將受到影響。
5月27日,加多寶集團的母公司鴻道集團不服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此前作出的裁決,已申請撤銷裁決,並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
昨日,加多寶集團在其官方網站發表重要聲明稱,自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5月9日作出“王老吉”商標歸於廣藥集團裁決後,香港鴻道(集團)有限公司不服該裁決,以該仲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58條規定為由,于5月17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了撤銷該裁決書的申請,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于5月9日作出裁決,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訂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5月16日,加多寶集團品牌管理部副總經理王月貴曾表示:“作為民營企業,縱使我們很努力按照國家法律和仲裁規則爭取公平裁決,但始終我們力量微薄,無法如願。”
按《仲裁法》第64條規定,當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時,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另一方當事人申請執行裁決。這意味著廣藥集團目前還不能申請執行裁決,“王老吉”商標的使用權尚待確定,而廣藥集團制定的紅罐王老吉銷售計劃也將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