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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將全面試行居民階梯式電價。目前各地都在加緊舉行聽證會,出臺確定方案。不少省市的聽證會上,聽證代表對本地區的新階梯電價方案持不同意見。不少質疑的聲音認為,階梯電價成為只漲不降的代名詞。
對此,專家認為,“市場煤、計劃電”的現狀急需改變。居民電價長期低於發電成本,主要採取交叉補貼的方式,用高工業和商業電價來補貼比較低的居民電價。面對煤炭價格持續上漲,而且我國煤電佔近80%,供電成本隨之上漲的態勢,電價上漲似乎不可避免。如果電價必須要漲,階梯電價應該是最易於被居民接受的,因為可以把上漲的大部分轉給高收入群體,階梯電價應該是對居民有利的漲價方式。
據了解,階梯電價即“階梯式累進電價”,把戶均用電量設置為若干個階梯,第一階梯為基數電量,此階梯內電量較少,每千瓦時電價也較低;第二階梯電量較高,電價也較高一些;第三階梯電量更多,電價也更高。隨著戶均消費電量的增長,每千瓦時電價逐級遞增,旨在推進節能環保。
自國家發改委要求,6月1日起將全面試行居民階梯電價後,一場場聽證會在全國大範圍之內陸續舉行,這是國內自以聽證會方式進行價格決策以來的第一次。在此番電價聽證過程中,縱覽各地的階梯電價方案,各省方案差異較大。方案中,首檔電量的確定最受關注。按國家發改委設計居民階梯電價的總體原則,第一檔按照80%覆蓋率比例確定電量標準。
而據了解,在已經舉行聽證會的19個省份裏,有15個省份聽證代表普遍反映,首檔電量定得太低了。階梯電價成為單邊漲價的質疑聲不斷響起。
華北電力大學教授張粒子錶示,階梯電價其實是一種約束機制,你用得越多,成本越高,所以不是獎勵機制。電力作為終端能源,都是從其他能源轉換過來的,而在我國發電主要是用煤炭。煤炭資源是不可再生能源,近年來,尤其是隨著煤炭價格的市場化,發電成本越來越高,電力企業存在不同程度虧損。但電力企業是公用事業,尤其對於居民用電,政府一直採用保護政策,實行用工業和商業高電價來補貼居民用電。居民電價按月耗電量採取每度電同一電價,月繳費額等於月耗電量乘以每度電電價的簡單計價模式。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這樣無差別的平均居民電價,使每個居民消費單位電量受到相同的補貼,高收入群體用電多,受到補貼也多。數據顯示,我國5%的居民消費了20%的居民電量,這樣的補貼並不公平。提高階梯電價針對的是高收入人群,能夠體現公平原則。
業內人士表示,實行階梯電價的大方向是正確的,但具體到地方應因地制宜,通過完善細節滿足居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