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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王璐報道 深交所25日發佈公告稱,近日,深交所作出紀律處分決定,對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嚴重違規行為的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安平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這是創業板市場第一起被公開譴責的案例。
振東制藥當日發佈的公告顯示,2011年,該公司、公司全資子公司山西振東泰盛制藥有限公司在履行與公司控股股東山西振東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山西振東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生産車間承建合同過程中,共預付振東建築款項1.076億元,其中,未按合同約定超付款項3000萬元,客觀上形成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佔用,振東建築于2012年4月方才歸還。
2011年,公司與公司控股股東振東實業的全資子公司山西振東五和健康食品有限公司實際發生日常關聯交易僅為29.16萬元,而公司卻向振東五和預付650萬元,期末衝抵公司對振東實業的欠款後,客觀上形成關聯方資金佔用383.66萬元;2011年,公司向公司控股股東振東實業的全資子公司山西振東安裝裝飾工程有限公司預付貨款834.34萬元,衝抵相關款項後,客觀上形成關聯方資金佔用263.50萬元。
深交所表示,從此次違規事實看,雖然關聯方佔用振東制藥資金已于2012年4月歸還,未造成嚴重後果。但深交所在年報事後審核時發現,關聯方客觀形成佔用振東制藥資金長達半年。
深交所決定,對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李安平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於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的上述違規行為和深交所給予的上述處分,深交所將記入上市公司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