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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深圳5月25日電(記者武彩霞)深交所25日下午發佈公告,對存在關聯方資金佔用嚴重違規行為的山西振東制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李安平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這是創業板市場第一起被公開譴責的案例。
據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從此次振東制藥違規事實看,雖然關聯方佔用振東制藥資金已于2012年4月歸還,未造成嚴重後果。但深交所在年報事後審核時發現,關聯方客觀形成佔用振東制藥資金長達半年。為此,深交所專門要求振東制藥就此進行了專項核查,明確説明被佔用的資金金額及形成資金佔用的原因,並要求獨立董事、保薦機構、會計事務所就此進行核查並出具獨立意見。該事件也暴露出振東制藥及相關當事人規範運作意識不強,對相關法律、規則的學習和理解不夠,尤其是對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惡劣影響和後果認識不深。
深交所有關負責人特別指出,誠信為本,規範運作,杜絕資金佔用和違規擔保,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每一個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義不容辭的責任。這位負責人鄭重提醒各創業板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一定要以此為鑒,嚴格遵守《證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則,自覺接受和積極配合證券監管機構的監管,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共同維護證券市場秩序。
2011年4月,深交所發佈了《創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標準》,明確和規範了創業板上市公司公開譴責的認定標準,健全和完善了紀律處分自律監管機制。深交所表示,今後將繼續推進紀律處分機制和執法體制創新,進一步提高紀律處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充分保護投資者、上市公司和有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