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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發佈抑制新股炒作三項後續措施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24日 10:0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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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深圳5月24日電(記者趙瑞希)深交所23日發佈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監管的三項措施,通過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機制、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進一步引導投資者規範參與新股交易,抑制炒新。

  按照《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要求,根據修訂後的《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從5月25日東誠生化等將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三家公司開始,首次公開發行網下配售股份的比例增加,且沒有強制的鎖定期,公開發行的股份在上市首日可以全部流通。

  為適應《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修訂所帶來的變化,促進新股合理定價、正常交易,深交所23日發佈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監管的三項措施。

  一是完善抑制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機制,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臨時停牌制度的通知》。新增漲跌幅20%檔位臨時停牌指標,實施10%、20%兩檔漲跌幅停牌機制。當盤中成交價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10%時臨時停牌1小時,向投資者警示市場炒作風險;當盤中成交價較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時臨時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場炒作風險。同時,調整換手率達50%的臨時停牌時間。當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50%時,臨時停牌1個小時,之後繼續交易。

  二是加強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發佈《新股上市初期異常交易行為監控指引(徵求意見稿)》。主要內容包括:細化新股上市首日、後續交易期間異常交易行為的認定標準;明確交易監管具體措施,提高深交所對新股異常交易行為監管及其流程的透明度;明確會員對客戶新股交易行為管理效果評價及對應監管標準等。

  三是進一步引導投資者規範參與新股交易,督促會員加強新股上市初期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工作。

  此外,深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還將平穩有序地推進各項抑制炒新監管措施。包括進一步加強對新股異常交易違規行為的查處,加大處罰力度,完善投資者適當性分類管理;繼續研究提高新股上市後一段時間內的交易最小申報數量;研究加大對新股交易特點的信息揭示,定期統計並公佈新股交易價格變化情況與各類投資者買賣新股的損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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