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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加強購房資格核驗 造假證2年內不許買房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7日 16: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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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旦使用偽造的《工作居住證》購房並被發現的,不僅2年內被禁止在北京市內買房,偽造當事人還將被列入黑名單,今後不予辦理《工作居住證》。昨天,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核驗工作的通知》,對偽造證件購房的行為開出了處罰辦法,並從即日起執行。

  儘快實現自動核驗

  昨日印發的《通知》要求,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持《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在本市購買住房的,房地産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區縣存量房網簽服務窗口應按照相關規定收繳並認真核對《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原件及複印件;經初步核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在北京市房地産交易權屬管理系統中如實填報《北京市工作居住證》信息。市住建委匯總《工作居住證》信息後,由市人力社保局進行核驗,未通過核驗則不予辦理購房手續。“對未履行購房資格材料收繳核查義務,未如實填報核驗信息的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市住建委將限期整改,整改期間停止網簽。我們也將會同人力社保局加快完善信息交換機制,儘快實現網上自動核驗。”該位負責人表示。

  偽造證件記入黑名單

  《通知》尤其強調,要嚴厲打擊偽造證件的行為。申請購房家庭應根據《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於落實本市住房限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如實申報和提交購房資格核驗材料,並按照所簽署的《購房承諾書》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一經核驗發現偽造《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2年內本市不得向其銷售住房,市人力社保局也將把偽造當事人記入黑名單,今後不予辦理《工作居住證》。涉及偽造《工作居住證》當事人所在單位責任的,將所在單位記入信用記錄,暫停其申請辦理《工作居住證》的資格。對偽造及協助偽造材料、提供虛假信息及隱瞞家庭住房狀況,涉嫌構成犯罪的個人或單位,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假證灰色利益鏈

  根據本市2011年2月實施的限購政策,持有效《工作居住證》的家庭,在本市購房享受市民待遇。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已有4000多戶家庭持本市《工作居住證》在京購房,有力地支持了優秀人才來京創業和工作。但是,近階段以來,本市出現了部分偽造《工作居住證》騙購住房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相關規定,也對嚴格貫徹落實房地産調控政策造成了不良影響。

  “自北京實行嚴格的樓市限購政策以來,一些有背景的開發商、仲介公司、專業證件辦理機構,在利益的驅使下通過辦理假冒的《工作居住證》來騙取購房資質,形成了一條灰色利益鏈條。”偉業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告訴記者,如果任由此類事件發展,勢必會擾亂房地産市場。現在對造假者進行嚴厲處罰,無疑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需求沒有了,造假鏈條也將自動瓦解。而北京中原地産市場總監張大偉則表示,北京再次重申限購政策,規範限購執行流程,這也表明市場上猜測的政策放鬆並無根據,樓市限購在比較長的時間內不太可能鬆動。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和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將繼續嚴格貫徹和落實國家及本市各項房地産市場宏觀調控政策,加強部門聯動,高效、嚴格的做好購房資格審核工作,依法嚴懲偽造資料騙購行為,保障持有效《工作居住證》家庭在本市的各項合法權益。 (趙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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