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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市食品辦公佈調查結果。針對媒體有關“豬血勾兌假鴨血經稻香村店舖銷售”的報道,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立即組織公安、商務、質監、工商等部門進行了調查。媒體報道中所稱的稻香村北師大店,是北京稻香村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第十四營業部,“該營業部生鮮櫃臺從其供貨商陳某處以豬血豆腐名義購進産品後,假冒鴨血豆腐對外銷售”。
另一家“稻香村農大店”,企業註冊名稱為“北京稻香村百旺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市食品辦表示,該企業銷售的鴨血豆腐是從其供貨商李某處,以鴨血豆腐名義購進。而供貨商李某以豬血豆腐假冒鴨血豆腐的方式,將其産品銷售給稻香村農大店。稻香村農大店違反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未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導致該産品以鴨血豆腐名義售出。
市食品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北京市第五肉類聯合加工廠、北京中瑞食品有限公司均是具有合法資質的生豬屠宰企業。“經查,兩企業並不生産血豆腐製品,但將車間或者廠房租給個人加工生産豬血豆腐製品。”兩廠向承租人提供經檢疫合格的生豬血液作為原料生産加工豬血豆腐,豬血豆腐均經過檢驗和檢疫,為合格産品,但“上述承租人涉嫌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産經營活動”。
據介紹,由於市食品辦等相關執法部門仍在追查此案,“承租人的姓名等具體情況還不能向外披露”。
那稻香村相關門店和個人該如何處罰?食品辦表示,目前還未有定論。“針對上述食品生産經營者存在的問題,市食品安全辦公室已責成有關部門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將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據悉,針對在此次媒體曝光中反映出的問題,市食品辦等有關監管部門已經組織了對市場上銷售的血豆腐製品組織抽檢,目前正在等待檢測結果。各執法部門還將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本市有關生豬屠宰企業進行規範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