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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稱為“中國商標第一案”的“紅綠王老吉之爭”有了定論經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廣藥集團收回香港鴻道集團(加多寶母公司)對於紅罐王老吉的商標權。
此前,市場上的“紅罐王老吉”與“綠盒王老吉”分別有各自的“娘家”。“紅罐王老吉”生産商是加多寶集團及其母公司鴻道集團,而“綠盒王老吉”則是廣藥集團。兩家的商標之爭被稱為“紅綠王老吉”之爭。
據法制晚報報道,按照廣藥方面的説法,租給加多寶的王老吉商標已于2010年5月份到期,但由於廣藥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民收到加多寶300余萬港元賄賂,又續簽了10年。
以下為“紅綠王老吉之爭”大事記:
1997年:廣藥集團與香港鴻道集團簽訂商標許可使用合同;
2000年:雙方第二次簽署合同,約定鴻道集團對“王老吉”商標的租賃期至2010年;
2002年—2003年:鴻道集團與廣藥集團簽署補充協議,租賃時限延長至2020年;
2005年7月:廣藥集團原總經理李益民因受賄370多萬,被判15年有期徒刑。此案曝出鴻道集團董事長在續簽“王老吉”合同中,向李益民賄賂300萬港幣;
2011年4月:廣藥集團授權廣糧使用“王老吉”品牌,加多寶發聲明表示反對;
2011年12月底:王老吉商標案進入仲裁程序;
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