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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雲山A:控股股東勝訴“王老吉”商標案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4日 16: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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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深圳5月14日電(記者 武彩霞)白雲山A5月13日晚間公告稱,公司控股股東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5月11日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書,鴻道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5月9日作出的裁決顯示,廣藥集團與鴻道集團簽署的《“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上述裁決為終局裁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根據廣州藥業、白雲山日前發佈的廣藥集團重組方案,“王老吉”商標糾紛解決後可轉讓之日起兩年內,系列商標也將作為廣藥集團的醫藥主業資産之一,依法轉讓給廣州藥業。

  公開資料顯示,廣藥集團曾與鴻道集團先後兩次簽訂了“王老吉”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允許後者生産銷售紅罐王老吉至2010年5月2日,鴻道集團則將該商標授權子公司加多寶集團。但是到2002年和2003年,廣藥集團原副董事長李益民收受鴻道集團董事長陳鴻道數百萬港元,並先後簽署了《“王老吉”商標許可補充協議》和《關於“王老吉”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兩個補充協議,將商標租賃期延長至2013年和2020年,從而引發了後來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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