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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13日從上海財稅部門獲悉,上海實施“營改增”試點以來,各項改革措施有機銜接,試點工作平穩有序推進,取得了好于預期的階段性成效,今年一季度全市試點企業和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整體減輕稅負約20億元。
從今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在上海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等開展營業稅改增值稅試點。截至今年3月底,上海共有12.9萬戶企業經審核確定納入“營改增”改革試點範圍。
數據顯示,“營改增”試點的各項政策措施運行情況總體良好:小規模納稅人稅負明顯下降;大部分一般納稅人稅負略有下降;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負因進項稅額抵扣範圍增加而普遍降低。由於減稅效應明顯,今年又有8400多家企業申請納入“營改增”改革試點範圍。
據上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財政局局長蔣卓慶介紹,實行“營改增”試點後,佔試點企業近7成的8.8萬戶小規模納稅人,由原來按5%稅率繳納營業稅調整為按3%繳納增值稅,稅負下降達40%左右。“在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情況下,‘營改增'有力地支持和促進了小微企業的健康發展。”
試點同時發現,小部分一般納稅人稅負略有增加。一些交通運輸業企業由於難以從部分加油站、修理店取得增值稅發票,導致不能充分抵扣,同時由於路橋費未納入試點範圍,無法取得專用發票。還有一些服務業企業的人工、交通、房租、物業管理、郵電通信等不能抵扣的項目佔比較高,所以稅負有所增加。
對此,上海財政安排了專項資金,對因新老稅制轉換而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按照“企業據實申請、財政分類扶持、資金及時預撥”的方式,實施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增加多少扶持多少。截至5月中旬,上海已對今年一季度累計稅負增加3萬元以上的試點企業,開展了財政扶持資金的預撥工作,涉及試點企業近2000家,預撥財政扶持資金近4億元,有效平衡了試點企業的稅負。
為進一步深化完善“營改增”改革試點,上海已積極向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有關部門提出建議,進一步探索擴大改革試點範圍,爭取將與目前試點行業相聯相關的行業及業務納入試點範圍,進一步打通和延伸增值稅抵扣鏈條,實現充分抵扣,從根本上解決重復徵稅問題,確保實現“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目標要求。
(經濟參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