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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正在修訂的《證券投資基金法》再次傳出消息稱,私募基金可能採用備案制,擬私募産品在相關部門備案後,可直接進入銀行渠道銷售。此舉意味著,與信託搭檔多年的私募基金可能自立門戶。
與市場樂觀情緒不同,昨日西南財大金融學院信託與理財研究所研究員趙楊在接受《金證券》記者採訪時直言,國內私募市場巨大,且魚龍混雜,短期內“備案制”的可操作性、規範性都很弱。
至少2000億市場
國內的私募基金份額究竟有多大?
“目前僅僅浮在面上的可以統計到的就接近2000億,更不要説還有一些灰色地帶的私募産品了。”趙楊回答。
公開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通過信託發行的陽光私募管理的資金總規模就已突破1600億元,這還是在2011年市場行情不好,私募市場遭遇萎縮的情況下。
今年以來,私募基金不論是在單個産品規模上還是在産品創新上均有發展。根據有初始規模數據的産品統計,自2006年開始,私募基金的平均規模已經從7155萬元發展到12280萬元。
此外還有眾多非陽光的私募基金産品,這些産品在運行過程中,投資理念、風控手段、管理模式等良莠不齊,很難統一。
從信託到備案制
一直以來,私募基金産品以信託産品的方式進行銷售,數據顯示,截至去年底,中融、外貿、深國投等前十大信託發行數量達1615隻,佔總數的72.4%.
私募基金産品以信託産品方式發行不僅完成了自己從“地下”到“地上”的陽光化轉變,更為信託公司提供了一條生財之道。如果備案制推行,是否會影響信託公司原有的“收入”?
趙楊表示,這個很難説,因為受信託公司和銀行銷售渠道的控制,私募基金一直處於相對弱勢的角色中,未來雙方如何選擇合作方式還需等具體的政策細節。
據了解,經過多年發展,私募基金目前有兩個發行方式。一個是上述的信託方式,另一個則是有限合夥制的方式。相比較而言,信託方式效率高,有限合夥制效率慢,産品發佈週期長。加上信託公司一般擁有固定的投資者,這使得私募基金非常依賴信託。
短期可行性低
《金證券》記者從私募行業中了解到,事實上,這並不是第一次傳出私募基金擬採取備案制的消息,包括趙楊在內的私募行業研究員以及私募行業業內人士均表態稱,“最起碼短期內實行備案制的可操作性、規範性都比較弱。”
私募基金行業人士表示,首先目前制約私募基金髮展的主要是信託證券賬戶,如果這一賬戶隨著新證券投資基金法出爐,那麼對於私募基金而言繞開信託採取備案制就顯得多餘了;其次如果信託證券賬戶沒有隨之一起放開,考慮到穩定客戶的關係,私募基金也不一定會直接通過銀行銷售。“從長遠看對行業是利好,但是短期內很難看出來。”該基金行業人士表示。
趙楊則解釋,儘管從國際市場看備案制是主流,但是由於國內市場相對龐大也相對複雜,所以即便備案制出臺,也可能伴隨一些“備案的條件”。“例如要求達到一個什麼樣的水平的私募必須備案等等,因為國內私募大大小小幾千家,全部備案也是不現實的事情。”趙楊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