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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揚
近日,北京市就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徵求意見。徵求意見稿明確,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積不得低於5平方米,單個房間居住人數不得超過2人,但有法定贍養撫養義務關係的除外。不得改變房屋內部結構進行分割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此外,單位承租房屋作為職工集體宿捨得,不適用該標準。(見5月10日《新京報》)
那些改變房屋結構,可能威脅樓房安全的群租行為確實應該管管,但人們租多大房、擺幾張床、住幾個人,更多的恐怕是私事。再説,作為單位職工宿捨得出租房不適用該標準亦令人不解——同樣是出租房,一間職工宿舍可以住七八個人,其他出租房為何只能一間住兩個人?即便住在自家房屋的北京市民,可能也有一個房間住2人以上,人均居住面積不足5平方米的,怎麼租房就不行了呢?
另據新華社5月9日報道,自去年底以來,全國多個城市的房租持續上漲,北京、上海等城市尤甚。沒有人願意住得擁擠不堪,一些“蟻族”收入微薄甚至生活無著,不得不在一起“抱團取暖”,還有無數迫於生計的農民工奔波在京城巷陌,不知道北京市擬定租房標準時,是否考慮過他們的存在。
去年1月,上海市長韓正在一次會議上提到房價調控時説:“現在討論如何解決住房問題的人,都是沒有住房後顧之憂的人……如果政策制定者不能感同身受地理解買房人的渴求,就沒有辦法切實解決他們的住房問題。”這句話道出了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普遍存在的一個問題:政策制定者往往是局外人,卻去制定關乎“局內人”切身利益的政策,導致所制定的政策與現實“兩層皮”。
公共政策不能不食人間煙火,決策者不能不考慮人情世故。多一些調查研究,多一點求真務實,多從利益相關者的角度考慮問題,多體諒他們的需求和難處,這是公共政策制定者不可或缺的心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