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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忻州曝數億票據大案 銀行員工充當資金掮客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11日 10: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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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一家年銷售額僅幾十萬元的小公司,每年經手的違法票據買賣或高達數億元,山西忻州曝出票據大案。這種票據案件不僅涉及當地許多企業,也涉及包括民生銀行、中國銀行等在內的多家金融機構的員工。

  一家年銷售額僅幾十萬元的小公司,每年經手的違法票據買賣或高達數億元,山西忻州爆出票據大案。《經濟參考報》記者調查發現,這種票據案件不僅涉及當地許多企業,也涉及包括民生銀行、中國銀行等在內的多家金融機構的員工,數家銀行存在員工充當資金掮客的亂象……

  雖然涉事銀行眾口一詞,屬員工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但據記者了解,中國銀監會曾于2011年6月發佈了《關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案件風險提示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嚴禁銀行員工作為中間人介紹票據貼現業務從事資金掮客活動。這一系列案件暴露後,當地銀行監管部門也連續發文警示票據業務風險,並緊急約談當地金融機構負責人。

  山西省忻州市定襄縣新潮實業有限公司是一家主營家電銷售的小公司,年銷售額僅幾十萬元,而每年經手的違法票據買賣竟然高達數億元,直到其中1.4億元的票據被別人騙走,已年過50的該公司法人代表陳勇經營了10多年的票據買賣才戛然而止。2011年5月,陳勇被當地公安機關以非法經營罪、詐騙罪正式批捕。

  違法票據買賣在忻州並不鮮見。《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忻州調查中發現,這種票據案件不僅涉及當地許多企業,也涉及當地多家金融機構。其中,民生銀行太原大營盤支行員工賀翡以及某大行忻州分行員工劉再東,均因牽連該案被警方逮捕。記者在調查此案時還了解到,中國銀行忻州分行員工張靜濤也因涉嫌參與另一起承兌匯票案被警方逮捕。

  雖然銀行員工涉案被捕,但各家銀行反應確如出一轍:員工個人行為與銀行無關,銀行的客戶和資金也沒有受到影響。

  但據記者了解,中國銀監會曾于2011年6月發佈了《關於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案件風險提示的通知》,其中明確要求,嚴禁銀行員工作為中間人介紹票據貼現業務從事資金掮客活動。

  在這些票據大案相繼案發後,忻州當地銀行監管部門連續發文警示票據業務風險,並緊急約談當地金融機構負責人。

  記者從忻州市銀監分局了解到,在涉及陳勇的票據案發生後,銀監分局緊急下發《關於對銀行承兌匯票業務合規性進行自查的通知》,要求相關銀行重點自查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3月22日辦理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轉貼現業務。自查內容主要為內控制度建設及執行情況、承兌匯票業務的授權與授信和承兌匯票業務的合規性。

  其後,忻州銀監分局又向當地國有商業銀行忻州分行、浦發行忻州支行發出了監管風險提示書,提示各家機構防範票據業務風險;要求核實用款企業的真實情況,認真鑒別票據、印鑒、增值稅票的真實性,防止企業虛開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套現、套利;要求提高員工的風險意識、合規守法的自覺性和業務操作能力等等。

  山西銀監局也發文,要求自2011年6月1日起,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一律不得貼現本機構、本系統承兌的商業匯票,一律暫停辦理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業務。山西銀監局稱,在現場檢查中發現,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辦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時,仍然存在簡化手續、放鬆審核、違規操作等嚴重問題,相當一部分銀行承兌匯票業務脫離商品交易基礎,成為企業變相融資和銀行信用擴張的主要渠道,這種承兌匯票業務依靠不斷的滾動循環承兌維持正常運轉,潛伏著很大風險。

  女商人涉嫌“倒票”十餘年涉案金額或高達數億元

  “以往每年銷售額得幾十萬,去年事情發生後銷售額只有幾萬元,現在只是勉強維持經營。”新潮實業有限公司一名員工告訴記者。雖然這家門面不大、年銷售額只有幾十萬的家電經銷商名不見經傳,但公司法人代表、女企業家陳勇每年經手的票據買賣高達數億元。

  從縣人大代表、女企業家,再到以非法經營罪、詐騙罪被公安機關緝拿在案,陳勇在去年3月經歷了人生中的一次重大波折,而導火索卻是陳勇和一個名為侯曉榮的當地人之間涉嫌違法的民間承兌匯票貼現。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陳勇在經營家電銷售的同時,還通過其個人信用和關係為他人進行承兌匯票貼現,而在2011年3月,當向其提供貼現的侯曉榮在資金鏈斷裂、涉嫌詐騙被當地警方控制後,陳勇本人也以非法經營罪被警方羈押並移交檢察院。

  作為全國有名的鍛造之鄉,定襄縣人口只有20余萬,但鍛造企業有500家。由於銀根收緊,企業缺錢,通過商業信用或民間渠道融資成為大多數企業的無奈選擇。由於缺少現金,銀行承兌匯票成為企業之間交易的硬通貨,而一些企業由於資金緊張急於將承兌匯票變現,催熱了當地民間的票據貼現市場。

  一位熟悉陳勇的當地人向記者透露,陳勇從上世紀90年代末便開始“做票”,曾拉他入股被他婉拒“她精明幹練,出手大方,很早便開起名車,在同學當中率先發達起來。”在這位熟人看來,陳勇很講信用,為人豪爽,思維和眼界超過常人。

  “定襄做這個票的很多,但陳勇是專門做這個的,賣電器都是幌子,那才能掙多少錢”,上述熟悉陳勇人士還告訴記者。“幾十萬的票當天就能兌付,大額的得過幾天”,他還説。

  一位接近陳勇人士向記者透露,侯曉榮找到陳勇後,稱因其老公家族公司經營煤炭業務,需要對外支付大筆款項,如果以承兌匯票方式支付可以節省財務成本,提出讓陳勇為其收集承兌匯票,並給予陳勇一定金額的仲介服務費。由於侯曉榮和陳勇私人關係不錯,陳勇開始為侯曉榮提供票據進行貼現,而侯曉榮收到票據後,均能夠積極回款,並支付服務費。隨著雙方交往的深入,陳勇給侯曉榮提供的票據貼現金額也越來越大,累計大約有數十億元。

  據上述接近陳勇人士表示,截止到案發,侯曉榮獲取承兌匯票且未貼現金額達1.4億,其中包括由民生銀行太原大營盤支行員工賀翡提供的票據1000多萬。

  據了解,侯曉榮在資金鏈斷裂後於2011年3月19日到忻州市公安局投案自守,目前被定襄警方以詐騙罪和抽逃出資罪移交定襄檢察院。隨後,陳勇及丈夫劉定生也于2011年5月7日被定襄公安局以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罪正式拘捕,至今被看押看守所。由於陳勇丈夫劉定生為定襄縣檢察院反貪局幹警,忻州市檢察院指定代縣檢察院辦理陳勇、劉定生案件。

  “她(陳勇)如果和這個姓侯的不認識,現在還幹得好好的,胃口也不至於那麼大。”上述陳勇熟人對記者表示。

  為了解陳勇和侯曉榮二人之間票據往來情況,記者走訪了當地的司法機關。受理陳勇一案的代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告訴記者,約從2010年5月開始,陳勇通過侯曉榮進行票據貼現,且收集票據基本全部交由侯曉榮貼現。在支付手段上,大額用網銀支付,小額用現金支付。

  但對於陳勇先前是否從事票據貼現業務,代縣檢察院辦案人員對記者表示,並無證據表明陳之前曾從事票據貼現業務,2011年12月底接到關於陳勇的案件材料時,因為發現一些證據不夠充分,代縣檢察院在2012年2月份將案件退回定襄公安局補充偵查,定襄公安局補充偵查後於3月份再次將案件移送代縣檢察院,目前案件正在審查起訴階段。除此之外,辦案人員並未透露過多情況。

  在負責偵查陳勇一案的定襄縣公安局,記者了解到,批捕陳勇時罪名為非法經營罪和詐騙罪,在移送檢察機關過程中,陳勇罪名只是非法經營罪,是否構成詐騙罪仍處於調查當中。同時,司法會計仍在統計陳勇涉案金額,還未得出最終結果。

  而在受理侯曉榮案件的定襄縣檢察院,一位科長告訴記者,在2012年1月份受理侯曉榮案件後曾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一次,公安機關對侯曉榮罪名定為詐騙罪和抽逃出資罪。目前,侯曉榮案件仍處於審查起訴階段,而侯曉榮因在案發時懷有身孕被取保候審。對於侯曉榮具體涉案金額,定襄公安局辦案人員表示,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司法會計還未統計出最終數額。

  陳勇律師告訴記者,案發後陳勇曾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追查侯曉榮取得數億元銀行承兌匯票下落,律師依法向相關承兌銀行發送了《對“相關銀行承兌付款匯票”已被山西侯曉榮特大票據詐騙團夥“騙取持有並違法編造”這一重大事項的律師緊急提示通知專函》。

  記者獲得資料顯示,侯曉榮從陳勇處獲得而未兌現的承兌匯票金額約1.4億元,付款時間在2011年8月20日至2011年9月4日之間。在陳勇律師看來,如果能夠及時凍結涉案票據就能最大挽回損失。

  對於陳勇行為,其辯護律師認為,陳勇的業務只是“給票據權利背書轉讓的背書人被背書人雙方提供仲介牽線服務”,根本不是“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沒有構成所謂“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非法經營犯罪”,更不構成所謂“詐騙罪”。

  儘管陳勇律師認為陳勇不構成非法經營罪,更不構成詐騙罪。但在記者採訪中,有人表示“陳勇和侯曉榮都是一條繩上的螞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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