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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華斯股份發公告自曝家醜——高管窗口期違規賣股票。據公告稱,公司第一屆監事會監事吳振山、副總經理賀樹峰于4月6日減持了公司部分股票,減持日恰恰在公司披露一季度業績報告的“窗口期”內。
公告表示,華斯股份監事吳振山4月6日減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18.37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總額的0.16%,交易均價為每股15.84元,交易金額290.90萬元。公司副總經理賀樹峰同日也減持了18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總額的0.15%,交易均價為每股15.79元,交易金額284.22萬元。華斯股份披露一季度報告的日期是4月19日。按照規定,上市公司董監高在定期報告前30日內不能買賣本公司股票。
對此,華斯股份表示,兩位高管賣出股票時沒有提前獲悉一季度報告的財務數據,不屬於利用內幕信息交易;交易時點無影響公司股價波動的敏感信息。鋻於以上情況,公司決定對吳振山和賀樹峰分別進行39.3萬元和 37.6萬元的經濟處罰。
值得一提的是,儘管兩高管受到的經濟處罰偏重,不過,對他們來説,比起減持股票獲得的收益,這點處罰或許也算不上什麼。據公開資料顯示,吳振山、賀樹峰皆是公司的原始股份,當時持股成本僅為1元/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