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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督促上市公司現金分紅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9日 21:0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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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北京5月9日專電(記者 趙曉輝 陶俊潔)中國證監會9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從嚴格細化信息披露的角度增強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的透明度,督促上市公司強化回報股東的意識。

  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制定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當履行必要的決策程序,並通過多種渠道充分聽取獨立董事以及中小股東的意見,做好現金分紅事項的信息披露。

  利潤分配尤其是現金分紅事項的決策程序和機制,對既定分紅政策作出調整的具體條件、決策程序和機制,為充分聽取獨立董事和中小股東意見所採取的措施等,這些內容都應列入公司章程。

  通知要求,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應當在招股説明書中做好分紅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這包括公司是否有未來3年具體利潤分配計劃、公司長期回報規劃的具體內容,以及規劃制定時主要考慮因素等。

  關於再融資,證監會規定,上市公司應當在募集説明書或發行預案中增加披露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的制定及執行情況、最近三年現金分紅金額及比例、未分配利潤使用安排情況,並作“重大事項提示”,提醒投資者關注上述情況。對於最近三年現金分紅水平較低的上市公司,發行人及保薦機構應結合説明原因。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未來要在監管中關注上市公司是否切實履行分紅承諾,對未按回報規劃履行承諾的公司,要採取必要的監督檢查措施。

  該負責人表示,通知發佈實施後,證監會將加強對文件施行效果的總結評估,逐步探索完善,進一步引導上市公司努力回饋社會、回報投資者,夯實價值投資的市場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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