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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監會5月9日召開新聞通氣會,正式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進一步採取措施提升上市公司對股東的回報。
在回答記者“中國證監會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在現金分紅方面有哪些要求?”提問時,證監會表示,為從源頭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利潤分配的透明度,促進上市公司增強回報投資者的意識,證監會同時高度關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簡稱為發行人,包括主板、中小板、創業板)利潤分配相關安排。
一方面,發行人合理制定和完善利潤分配政策,並按照《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的要求,在公司章程(草案)中載明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的決策程序和機制,調整既定利潤分配政策尤其是現金分紅政策的條件、決策程序和機制,公司的利潤分配政策的具體內容。另一方面,發行人應在招股説明書中充分披露公司章程(草案)中利潤分配相關內容、利潤分配政策制定時主要考慮因素及已經履行的決策程序、公司是否有未來3年具體利潤分配計劃、長期回報規劃的具體內容,以及規劃制定時主要考慮因素;並就上述內容作“重大事項提示”,提醒投資者關注公司發行上市後的利潤分配政策、現金分紅的最低比例(如有)、未來3年具體利潤分配計劃(如有)和長期回報規劃。
同時要求保薦機構在從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保薦業務中,應當督促發行人合理制定和完善利潤分配政策,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並在保薦工作報告中反映發行人利潤分配政策的完善情況,對發行人利潤分配的決策機制是否符合《關於進一步落實上市公司現金分紅有關事項的通知》,對發行人現金分紅政策或者利潤分配政策和未來分紅規劃是否注重給予投資者合理回報、是否有利於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等發表明確意見。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