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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5月7日訊 記者王璐報道 深交所總經理宋麗萍表示,當前證券公司創新積極性高漲,各類産品和業務創新方案層出不窮,創新的氛圍和積極性值得肯定。但是也要看到,與成熟市場相比,證券公司創新尚處於初級階段,面臨市場結構不合理、基礎産品和工具缺乏、法律制度不配套等諸多挑戰。
因此,宋麗萍認為,下一步的創新工作應該立足於我國資本市場的具體情況,在基礎性制度建設、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系統性風險防範等方面做出進一步調整和完善,以便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和支持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建設。
宋麗萍為此提出三個建議,一是為積極適應新的市場環境,大力推動行業創新,建議及時調整和完善部分制度和規則,適度放鬆對經紀、自營和資産管理等傳統業務的管制,進一步釋放市場活力。二是持續深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推動行業創新與投資者保護協調發展。建議應當由監管部門指導,行業自律組織&&,研究制定行業統一適用的投資者分類和産品分類標準,建立産品風險分類評價體系,作為評估産品創新可行性的重要依據。三是完善市場風險監測和控制措施,防範系統性風險。應推動證券公司建立創新風險監控和預警機制,將産品創新的局部風險納入證券公司整體風控體系,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客戶投訴內部流程、糾紛解決機制和救濟補償制度,及時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