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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揭秘網絡倒賣公民個人信息網絡鏈條

發佈時間:2012年05月07日 17:3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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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南昌5月7日電(記者甘泉)江西鷹潭市警方在開展打擊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專案統一行動中,成功搗毀一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網絡,刑拘犯罪嫌疑人4人,涉案金額達數百萬元。隨著偵查深入,一條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網絡鏈條初現端倪。

  根據公安部統一部署,4月20日以來,鷹潭警方先後赴武漢、上海,對代某、王某等4名重要犯罪嫌疑人實施抓捕。經查,中間人湖北省某市水利設計院江西分院工作人員代某自2010年起,僅7個月時間便非法倒賣公民個人信息達一萬多條,涉案金額數百萬元。而被抓獲的“下家”王某2010年下半年在上海專門成立公司,暗中從事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非法牟利超60萬元/年。

  鷹潭市刑偵支隊支隊長孫友生介紹,QQ群成為犯罪嫌疑人專門從事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重要平臺。其交易環節一般為:首先,中間人在QQ群招攬“生意”,“下家”向他們提出信息需求;然後,中間人通過聯絡能夠提供這些信息的“上家”,由他們查詢到公民個人信息後再轉賣給相關人員。而QQ群內成員也互通有無,相互購買各類信息。

  非法倒賣的公民個人信息包括:個人戶籍資料、車輛檔案、銀行存款及交易明細、公司工商檔案、旅客住宿記錄、乘坐航班記錄、手機機主信息、犯罪記錄、暫住證和護照等,甚至還包括港澳和外國人的信息資料。

  辦案民警介紹,這些個人信息資料都被明碼標價。其中:一般一條個人戶籍資料購買40元,出售70元,中間人獲利30元;車輛檔案信息獲利30元/條;賓館住宿記錄獲利40元/條,手機號碼機主信息獲利60元/條等,而較高的如個人銀行交易明細獲利達200元/條。

  巨大的經濟利益成為這些人大肆倒賣公民個人信息資料犯罪行為的重要誘因。出售信息的“上家”包括政府機關工作人員,金融、民航、公司職員等;而購買公民個人信息的“下家”有律師、調查公司、討債公司、婚姻調查公司、個人等。

  初步查明,代某在今年2月開始使用的兩個新QQ號裏,涉及“上家”41人,“下家”178人,而此前使用的3個QQ號(現已停用)涉及“下家”達500余人。鷹潭市公安表示,目前,對這一犯罪網絡的“上家”“下家”還在進一步順線追蹤,加緊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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