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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3月2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十二項主要任務,到4月25日浙江省已通過方案實施細則,具有全國導航性質的溫州金改近一個月以來備受關注。就該項改革的一系列問題,《每日經濟新聞》(以下簡稱NBD)記者近日對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微博)進行了專訪。曹鳳岐認為,作為一次重要試水之舉,溫州金改對中國金融改革和民間金融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不提利率市場化也是進步
NBD:請問您對溫州金改方案有何評價?在十二項主要任務中,您認為哪幾項的分量最重?
曹鳳岐:此方案最大的突破就是從政策上承認了民間金融的合法性。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第一條和第二條,規範發展民間融資和加快發展新型金融組織。過去,民間金融受到太多的打擊,但這並沒有阻止其發展,而是導致了地下化。
近年來,由於缺乏正規的融資渠道,地下錢莊、非法集資等現象相繼出現。中小微企業有時不得不求助於年利率30%至300%的高利貸,資金鏈一旦斷裂,就可能出現一系列的社會問題。現在政府將民間金融合法化、陽光化、規範化,應該是一個非常大的政策進步。
NBD:利率市場化試點在方案中沒有被提及,您認為是出於什麼原因?
曹鳳岐:我認為沒有列進去比列進去更好,因為這並不意味利率沒有市場化。我們現在所謂的“利率市場化”中,若民間借貸利率高於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4倍,將被定性為高利貸。此次未對民間資金的利率進行限制,也是一種進步。在目前資金短缺、資金成本高、風險又大的情況下,民間借貸很難不成為“高利貸”。
怎樣才能真正消除高利貸?只有在利率真正市場化的情況下才能實現。當所有的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都放開,資金供求達到平衡時,利率才有可能下降。在銀行支持中小微企業力度不夠並且存在一定程度壟斷的情況下,要想讓民間金融實現“低利”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覺得這一點在方案中並非缺失,而是沒有對民間借貸的利率進行限制,民間金融機構可以自由制定利率。
小貸公司不一定非要轉制
NBD:您怎麼看待金融改革涉及的風險?
曹鳳岐:金融風險可以通過監管來控制。比如現在深圳,無論個人貸款還是機構貸款,都在仲介進行登記,由仲介聯絡雙方供求,相當於委託貸款和委託存款,這樣就可以防範放貸的風險,並且能夠將其納入監管的範疇內。
還有一個很大的風險存在於小貸公司變身為村鎮銀行。這樣成立的村鎮銀行在管理、人員素質等方面都很難保證,它可以向公眾吸收存款、發放貸款,但是出於風險考慮,很少有公眾願意把錢存到村鎮銀行。村鎮銀行應當有大的銀行或者金融機構參與甚至控股,銀行派其內部的管理人員參與村鎮銀行管理,這樣村鎮銀行才能有資金來源和信譽度。
我個人認為,小貸公司就是小貸公司,沒必要轉變。它是對特定人群的小規模貸款,其自身的資本也是小規模的,而且大量的小微企業需要這樣的小貸公司,而不是村鎮銀行,小貸公司不能只想著越做越大。
NBD:溫州金改的十二項主要任務中,第七項提出:“依法合規開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轉讓及技術、文化等産權交易。”您覺得溫州民營股權場外交易市場將面臨哪些挑戰?
曹鳳岐:産權交易、産權證券化應當受到鼓勵,這對企業的並購、重組是有好處的。現在的挑戰在於如何規範化,如今很多人都盯著所謂的“新三板”,實際上新三板不是發行市場,而是直接交易市場,所以説它不具備發行功能,有發行功能的是場外交易市場,現在也都在做、都在考慮。
NBD:溫州金改的第八項任務中,明確了推動溫州地區小微企業債券發行的規定。這是否會對小微企業融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曹鳳岐:如果小微企業債券發行的門檻定得太高,很多企業則達不到要求;如果門檻太低,風險又很大,我覺得這件事情需要慎重。垃圾債券基本上和股票的風險差不多,其他債券都是固定收益,需要還本付息的,而這種債券是高收益、高風險的,在中國目前的環境下,缺乏很好的評級機構,發行中小企業債券,只有不怕風險的人才敢買。中國的正規債券市場還沒有發展好,就要開始發行非正規債券,我對這個問題持謹慎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