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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4月29日公佈了《關於完善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上交所表示,為完善該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有效發揮退市機制的優勝劣汰功能,促進該所藍籌股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制定了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
上交所指出,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總結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實踐經驗和問題的基礎上進行的。方案設計堅持積極穩妥、統籌兼顧的原則,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機制為方向,重點從兩個方面對現行退市制度進行了調整。一是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備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關暫停上市、終止上市指標,細化相關標準,明確恢復上市的條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為進一步保護投資者權益,提出風險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轉讓服務、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銜接安排。
上交所表示,有關意見或建議請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于5月20日前反饋至該所。
(《證券時報》快訊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