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新股發行改革意見正式發佈 發行人可自選時間窗口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8日 21:1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證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中國證監會28日正式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新股發行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和徵求意見稿相比,《指導意見》沒有大的改動,主要從五個方面進行了進一步完善,包括明確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核準批文有效期內自主選擇發行時間窗口。

  證監會要求,各有關機構應按照自身職責,制定和完善規則,積極組織落實。市場參與各方應統一認識,週密安排,主動配合,推動改革措施穩步實施,取得實效。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介紹説,證監會于3月31日就《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截至4月18日晚24時,共收到正式反饋意見1650件,其中個人投資者的意見1592份。此外,我們對報紙、雜誌刊載的文章和100余名專家、學者及相關人士通過博客、微博等媒介發表的觀點也進行了收集和研究。期間,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投行委員會進行了座談,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組織21家保薦機構的負責人進行了座談。

  根據反饋意見的情況,證監會對《指導意見》作了相應的修改完善:(1)進一步細化並明確會計師事務所的職責要求;(2)對發行人公司治理結構提出進一步要求;(3)明確發行人及其主承銷商可以在核準批文有效期內自主選擇發行時間窗口;(4)進一步明確在發行價格市盈率高於同行業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25%(採取其它方法定價的比照執行)的情形下,發行人需要補充披露信息的內容及程序;(5)進一步明確對違法違規行為的處罰措施,從嚴監管。

熱詞:

  • 指導意見
  • 發行人
  • 發行監管
  • 新股發行
  • 證監會
  • 時間窗口
  • 發行時間
  • 發行價格
  • 正式發佈
  • 主承銷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