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經濟臺 > 資訊 >

iPad商標仍屬深圳唯冠 專家預計和解可能性較大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25日 07:4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雖然法院還未對蘋果公司和深圳唯冠iPad商標糾紛案做出最終審判,但是4月24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副局長付雙建在國務院新聞辦發佈會上表示,根據中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是iPad商標的合法註冊人。

  “中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註冊商標經核準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根據上述規定,目前深圳唯冠仍然是iPad商標的合法註冊人。”付雙建具體解釋稱。與此同時,中國國家版權局副局長閻曉宏也于昨日公開表示類似觀點。

  付雙建進一步表示,由於此案影響較大,且終審判決直接影響iPad商標的權利歸屬,工商部門將在法院終審判決後,慎重穩妥地依法處理此案。

  事實上,早在2月29日,“iPad”商標案就在廣東省高院二審開庭,當時蘋果與唯冠展開長達6小時的激烈交鋒,但時至今日,法院方面遲遲不予宣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方面表示,由於該案件對某個名牌産品在整個國家的市場佔有份額,或某種商業模式在整個産業的發展前景都有著深刻影響,因此,法院的處理必須在公平正義、嚴格依法的前提下,儘量使各方利益最大化。

  因此,有分析人士懷疑,近日官方連續公開表態,增加了蘋果公司在這場法律訴訟中面臨失敗的風險。

  不過,業內人士表示,行政與司法是兩個相對獨立的體系,行政的表態不會影響到司法判決,雙方庭外和解的可能性較大。此前,法院方面也在建議雙方嘗試和解。

  和解一説得到了唯冠代理律師馬東曉的證實。“目前,唯冠和蘋果正在和解階段,但雙方在和解金額上存在很大差異。”馬東曉日前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最終能否和解主要看蘋果方面的“誠意”。

  “蘋果如果敗訴,有三個選擇:一是花錢買下商標,但關鍵是價錢;二是放棄中國市場,這個可能性不大;三是選用其他商標。而對於瀕臨破産的唯冠來説,商標就像一根救命稻草,唯冠現在所做的一切無非是想增加與蘋果談判的籌碼。”飛象網CEO項立剛接受《國際金融報》採訪時表示,目前是一個雙方博弈的過程,畢竟雙方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最終還是會“博”到一起,只是時間問題。

熱詞:

  • 唯冠
  • ipad
  • 誠意
  • 國際金融報
  • 受讓人
  • 終審判決
  • 蘋果公司
  • 此案
  • 飛象
  • 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