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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環保局獲悉,民間環保組織自然之友公佈了《2012年中國環境綠皮書》,在全國31個省會及直轄市2011年城市空氣質量排名中,福州名列第五。
據了解,此次排在前四位的城市是海口、昆明、拉薩、廣州,排在後三位的城市是蘭州、烏魯木齊、北京。此次排名採用的數據來自環保部數據中心每日發佈的重點城市空氣質量日報,以空氣質量Ⅰ級、Ⅱ級天數佔全年天數的比例為排名依據。
市環保局工作人員表示,這一數據比較客觀地反映了各城市的空氣質量。去年福州全年空氣質量Ⅰ級的天數為114天、Ⅱ級的天數為246天,Ⅰ級、Ⅱ級天數佔全年天數的比例為98.6%;出現輕微污染5天。福州去年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濃度達到一級標準,可吸入顆粒物PM10達到二級標準。
近年來,我市採取了一系列大氣污染防治措施,市區空氣質量穩定在Ⅱ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