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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發改委正式回應市民對公交一卡通(以下簡稱“一卡通”)鉅額押金的質疑,表示一卡通20元成本費不屬於價格聽證範圍。申請人劉巍對答覆不滿,表示將提起行政復議。
質疑6年終獲發改委回應
3月底,北京市民劉巍向北京市發改委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要求公開一卡通押金等相關問題。公開資料顯示,截至2011年5月,北京市已發放公交一卡通4000萬張。劉巍認為,按每張卡繳納20元押金計算,目前押金總額超過8億元,若按銀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3.5%計算,僅押金的年利息就高達2800萬元。
劉巍據此向發改委等提出信息公開申請,其中包括:1.自2007年~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押金總額産生的利息數額、用途及所屬;2.自2007年~2011年,每年所有一卡通的卡內餘額的平均流量、利息數額及用途;3.IC卡20元成本明細。她的質疑在當時引起廣泛關注。
申請人認為答覆答非所問
劉巍表示,發改委沒有正面回應:“我的問題是‘20元’的依據是什麼,而非‘收押金’的依據是什麼,實屬答非所問。”
在回復中,發改委表示,按照《北京市價格聽證目錄》,一卡通成本費未列入價格聽證的範圍。劉巍回應説,價格聽證目錄製定於2002年,成本費收取是在2003年,不在聽證目錄裏很正常。但她認為,根據《價格法》第23條規定,制定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價格等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應當建立聽證會制度。“對於關係到4000萬市民切身利益的收費價格,難道不需要聽證嗎?”
北京市發改委在郵件中表示,將加強對市政交通一卡通公司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