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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稱資金使用仍不透明 乘客呼籲減免該費用
昨日,財政部發佈《民航發展基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自4月1日開始,機場建設費正式取消,該部分費用將和原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合併為民航發展基金,乘坐國內航班乘客每人次需繳納50元,乘坐國際和地區航班出境的旅客則為每人次90元。
我國的機場建設費肇始於1992年,彼時是以促進機場建設的名義。不過業內人士認為,無論是以機場建設費名義還是民航發展基金名義,費用都偏高,而且隨著機場建設的日益完善,該部分費用應該減輕甚至免徵。數據顯示,2010年的機場建設費是136.41億元,2011年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收入為147億元,2012年民航發展基金將達到約154億元。
“以前收機場建設費的時候就納悶,徵收的這些錢都去哪了?現在改個名頭,別換湯不換藥呀。希望能公佈這筆基金的使用明細。”有乘客指出,該基金應該走百姓聽證程序才能真正得到消費者認可。另外,一位民航專家坦言,以往的機場建設費在下撥時,就曾出現過各企業各顯神通進行攻關的情況,誰底下工作做的足,誰就能拿到錢,不進行攻關的項目即使確實有需要也難以得到扶植。此次,民航發展基金應是國家對這筆資金進行更好的管理,但依舊沒有具體的實施細則,所以每筆錢的用處、額度以及劃撥原因等信息仍舊不透明。
對於機場建設費的質疑由來已久。今年“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茂名市工商聯主席陳華偉稱,機場建設費累計收了逾千億元,但具體去向卻不明。他建議取消機場建設費,因為“這是一項收費時間最長、收費範圍最廣、最沒有法律依據、最不公開透明、引起最多反對聲音的不合理收費,與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相悖”。
在業內人士看來,機場建設費改為民航發展基金是換湯不換藥。“可能是機場建設費的稱謂過於專業,不利於資金的徵收和使用,改為民航發展基金後,資金使用範圍更寬泛,徵收該部分費用也就更具有合理性。”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學院院長王雍君分析表示。
儘管財政部已明確表示該部分資金需要接受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檢查,但王雍君表示,目前我國財政資金使用整體透明度都不高,政策層面也並沒有進一步規定民航發展基金的使用方式,由此,該部分資金的流向透明度依然不高,未來需要進一步細化政策,以促進資金合理規範化使用。
記者發現,《辦法》在管理方式上,和之前的機場建設費一樣,民航發展基金依然需要上交中央國庫,但使用範圍更加傾向於整個“民航”業,而並非此前單純的機場設施,包括貨運航空、支線航空、國際航線、民航節能減排;支持民航部門及機場、航空企業節能減排新技術研發和推廣應用以及通用航空發展,包括支持通用航空企業開展應急救援、農林飛行等作業項目,通航飛行員教育培訓,通航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和設備更新、改造等。針對該基金將給航空業帶來哪些影響,原中國民用機場協會秘書長王健告訴記者,主要是加大對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對從事幹線航空運輸的公司來説總體影響不大。但是,因為支線航空以及通用航空等發展速度越來越快,所以可能會推動國有航企介入支線以及通用航空領域。(記者 肖瑋 丁開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