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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銀川4月15日電(記者 何晨陽)“民以食為天”“病從口入”,這兩句諺語提醒我們:食品安全大於天。剛被“地溝油”折騰夠嗆的消費者最近又被“老酸奶中是否添加了廢棄皮革製品製成的工業明膠”弄得一頭霧水,“食品安全”又一次被置於聚光燈下。問題到底出在哪?
去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八)規定,對食品安全犯罪最高可處死刑,法律法規不可謂不嚴厲,我國目前對外公佈的涉及食品安全監管的部門達13個,監管機構也不可謂不多。但毒奶粉走了,瘦肉精、牛肉膏和染色饅頭又來了,連體育總局都被“逼”得禁止國家隊在外吃肉了。“問題食品”為何總是按下葫蘆浮起瓢?管好一張嘴真就那麼難?
網友“一蕭一劍”説:無良商販固然可恨,監管部門就脫得了責任嗎?他認為,食品安全事件更主要是監管部門責任缺失,才讓無良商販鑽了空子,如果食品安全監督部門都能切實負起責任,那麼大多數“毒”食品都會被提前發現。
去年瀋陽查獲的“毒豆芽”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據報道,當地媒體早在查處前一年就對蹇明志生産“毒豆芽”一事予以曝光,之後當地工商部門以無照經營對當事人做了簡單處罰,在他搬換地方後,便不了了之。而在查處後的專題討論會上,當地工商、質監、農委等部門均稱“不歸我管”。
“多龍治水”的結果原來是大家都“不作為”?!
一位食品監管部門負責人近日在與記者私下交流時表示,13個部門分管著食品流通的各個環節,每個部門可能都覺得還有下一個環節能管。結果,食品安全事件就在一個個監管部門的“僥倖”中發生了,其實,只要有一個環節能真正嚴格把關,食品安全事件就能避免。
保障食品安全並不難。正如一些專家所言,相關法律有了,那麼執法者的執行力就成為問題的關鍵,食品安全領域目前迫在眉睫的是對監管瀆職者的處罰何時能到位。只有將食品安全機構納入相關法律進行約束,強化問責,讓每個監管部門在各個監管環節都緊繃“食品安全”這根弦,才能讓每個公民不再為“嘴”發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