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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創業板退市制度尚未正式出臺,但繼此前加強執行投資者準入門檻制度後,近日關於管理層要求券商向投資者強化創業板退市風險的消息也越來越多。在今年的兩會期間,深交所理事長陳東征曾表示,創業板退市制度最快或許能在3月底推出。綜合上述跡象,創業板退市規則正式實施的腳步或許正在臨近。
丁艷芳
去年11月28日,深交所公佈了《關於完善創業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徵求意見稿)》,其中提出了創業板個股退市的11個條件,包括:連續虧損;追溯調整導致連續虧損;凈資産為負;審計報告為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未改正財務會計報告中的重大差錯或虛假記載;未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年度報告或中期報告;公司解散;法院宣告公司破産;連續120個交易日累計股票成交量低於100萬股;連續20個交易日股權分佈或股東人數不符合上市條件;公司股本總額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另外,還增加了“連續受到交易所公開譴責”和“股票成交價格連續低於面值”兩個條件。
今年2月24日,深交所又對徵求意見情況做出説明,並有所修改,但具體實施時間卻一直沒有明確。同時,深交所提出,一方面要通過宣傳教育等多渠道方式,強化投資者對創業板風險的認識,另一方面,要建立“退市風險信息披露和會員提醒客戶的聯動機制”,也就是當創業板個股發佈退市風險提示公告後,券商必須及時以短信或郵件等有效方式通知持有該股的投資者。此外,創業板開戶門檻的執行也有了新的“基調”,對於交易經驗不足兩年的投資者,或交易經驗滿兩年但風險測評結果顯示承受力低的投資者,原則上為其開通創業板交易。若投資者堅持要開,券商在進行風險揭示和勸導時,不僅要留書面文字,甚至還需錄音、錄像,以備核查。
不過,昨天記者採訪了幾家券商營業部,風險提示的初衷是好的,但營業部在具體執行層面仍有一些迷茫。某券商淮海中路營業部的一線工作人員表示,該營業部內部還沒有看到向投資者強化創業板退市風險的通知,但在開通創業板交易資格時,已經對開戶者進行了相關的風險提示。而興業證券天鑰橋路營業部的分析師盛海則表示,平時按照要求已經在營業場所裏公示創業板的投資風險,在舉辦投資者教育活動時也會提及,但畢竟最終的實施方案仍未出臺,講解時也很難再有深入。
此外,也有券商工作人員認為現行的風險教育和投資者風險測評更多的是形式意義,“投資者風險測評問卷在網上都能找到,年收入、家庭財産之類的信息都選高的那項,我們也無法查證,投資態度那欄就選‘願意承擔較大本金損失’,隨便做做,不可能不符合開戶要求,至少我沒見過被評估為‘保守型’的客戶。”他認為,真正的風險教育就是有創業板個股以“猝死”的方式直接退市,真實的教訓放在眼前,“這樣的風險教育絕對記憶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