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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高速被指延長收費十年 招商模式遭質疑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10日 11:2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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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底超千億債務到期,三年還須再投入超千億;“經營性”模式曝光,一是騰挪資産延長收費,二是BOT等吸納資本。

  朱瓊華

  “原湖南省交通廳黨委書記、副廳長陳明憲的落馬,或引發銀行系統對湖南高速系統的信任危機。”4月初,湖南省一位官員對本報記者分析,由於國家銀根緊縮,湖南高速建設資金原本就“嗷嗷待哺”。對於湖南高速公路發展模式而言,或引發系統反思。

  3月底,陳明憲已被湖南省紀委帶走調查(見本報4月9日《湖南高速震蕩:“老交通”陳明憲受賄落馬》)。

  湖南高速公路發展的首要融資平臺,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下稱“湘高速”)。2011年12月底,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公司將湘高速評級展望由“穩定”調為“負面”。

  據湘高速2011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資券募集説明書,截至2011年9月,湘高速總債務已達1334億元左右,負債率達75%。據《2012年湖南省高速公路工作會議報告》,由於資金緊張,近6年來湖南高速建設投資資金首次出現了下滑,2012年預計投資為570億。

  “湖南高速提出經營性公路,這種方式對不對,如何監管,這需要大反思。”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官員分析,包括原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局長馮偉林、楊志達落馬,湖南高速 “躍進”發展模式,需要徹底反思。

  資金缺口

  2011年1至9月,湘高速利潤總額114億元左右,其中財政補貼達到100億元

  “湖南高速系統官場震蕩,勢必會影響到高速公路建設。”一位長期調研湖南高速的湖南省官員表示,銀行或對湖南高速發展失去信心,引發對湖南高速的信貸額度萎縮。

  湖南交通運輸廳主管湖南高速公路建設,其下設事業單位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湖南高速公路運輸管理局下設 “湘高速”。

  湘高速下設多個子公司,旗下重要的融資平臺公司,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湘高速投資集團”)和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

  2008年開始,趁“四萬億”東風,湖南高速建設開始躍進。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數據稱,至2011年湖南高速公路在建里程4064公里,全國排名第一;在建和通車總里程達6450公里,從2007年全國排名第17位躍至全國前三。

  與此相適應,湖南高速公路建設投資資金也成倍增長,2007年111.25億,2008年193.54億,2009年465.18億,2010年650.43億,2011年672.53億。

  另一面是高負債和資金緊張。據湘高速2011年第二期短期融資券募集説明書,湖南高速首要融資平臺湘高速,截至2011年9月,總債務1334億元左右,負債率75%,經營凈現金流-71.94億元。目前,湘高速有35個在建高速公路項目,投資概算約2254億,至2011年9月底完成投資1041億左右,三年內仍需投資約1212億。此外,約1181億債務將於2013年底到期。另外一方面,湘高速盈利能力存疑。2010年湘高速利潤總額約50億元,其中財政補貼45億元,經營性業務利潤僅1.75億;2011年1至9月,湘高速利潤總額114億元左右,其中財政補貼100億元。

  “現在銀根緊縮,很多銀行之前兌現的貸款承諾都無法實現,公路建設資金壓力確實很大。”面對資金壓力,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高層官員表示,現在千方百計確保重大工程項目不能停工。而湖南當地一位銀行高管直言,高速公路項目貸款,銀行已關上了閘門,如果放貸必須慎重考慮。

  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官員介紹,為解決資金問題,第一,湖南省交通運輸廳、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各個部門主體,層層落實各家銀行落實信貸資金;第二,想方設法盤活現有資産。如2011年將18個服務區轉讓承包,獲得資金30億,去年完成公路通行費用85億;其三,利用好湘高速、湘高速投資集團、湖南高速集團財務有限公司三大平臺融資。

  湘高速模式爭辯

  從2008年起,陳明憲、馮偉林力推“經營性”公路模式籌措資金

  湖南高速公路管理局一位高層官員直言,經濟發展落後於沿海的湖南,卻在近年來大躍進式的發展高速,這本身就值得思考。

  上述官員表示,為了解決大躍進式的湖南高速發展資金,從2008年起,陳明憲、馮偉林力推“經營性”公路模式籌措資金,實現大“變通”。

  “變通”手段之一,2008年12月成立湘高速投資集團。

  按照《國家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政府還貸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國家確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0年。

  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代表政府部門建設、管理省內政府投資性質的高速公路,其全資投建的高速公路,應屬政府投資性質,收費不得超過20年,而將高速公路轉至湘高速投資集團後,收費期限則可延長至30年。“這一模式為湖南高速公路收費增加不少資金,但是人為增加了收費年限,危害了消費者利益。”上述湖南省官員表示。

  “變通”手段之二,高速公路投資建設運營採取BOT等招標引資方式,廣泛吸納外資、民資進入高速公路。

  “高速公路BOT招商存在著很多漏洞。”上述官員直言,“在實際招商操作過程中個,很多人情世故,這就是腐敗滋生的灰色地帶”。湖南省一位政府官員透露,原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馮偉林落馬的原因,就是涉嫌在湘高速“挽救”潭衡西高速項目的過程中收受鉅額賄賂。

  在實際操作中,BOT項目非常難以管理。上述湖南省官員透露,對於完工項目,這些企業不願意繼續增加後期的投入,如公路養護,收費公路聯網等。而一些在建設期的BOT項目,很多由於盲目承包,建設資金不足,不斷拖延工期,有的項目拖延兩三年不能如期完工。“按照協議,可以清退這些投資者,但涉及到資産評估等眾多複雜方面,往往不可能。”

  高速公路本來就是公共性資源,由於招商發展經營,公共資源私有化運營、如何公共管理是一個大課題。上述官員指出,雖然問問重重,但有利於推動湖南高速發展,關鍵在於如何杜絕腐敗。

  “政企不分,無法監管,這是腐敗根源。”上述官員表示,在高速公路招標、投資建設及經營過程中,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兼任業主、部門管理者、政策制定者等多重角色,又缺乏有效的第三方監督,難避“部門權力利益化”之嫌。

  “交通系統腐敗案頻發,是全國的普遍性難題。”上述湖南省官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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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高速公路
  • 收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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