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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體系的發展水平決定了金融中心的地位。作為一國金融體系在機構、産品、市場和功能上相對集聚的城市,金融中心的地位體現並完全依賴於整個金融體系的發展水平,而金融中心的國際化程度和在國際金融資源配置中擔當的角色和功能也取決於該國金融體系的對外開放程度和該國貨幣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地位。
我國的金融體系依然是以傳統銀行業為主導。北京既是銀行集中的中心,也是宏觀經濟的決策中心;上海是金融市場相對集中的中心,以人民幣業務和居民與非居民之間業務為主體;香港則是以經營外幣業務和非居民之間業務為主體的離岸國際金融中心。
根據我國近年來實施的區域發展規劃,東部地區在率先發展過程中,逐步推動製造業向現代服務業轉型,作為現代服務業的主要部分,金融業會繼續向東部地區集聚。中西部地區仍需加速工業化和城市化步伐,金融部門發展應以服務本地為主,無須刻意追求成為金融中心。金融像大海一樣,海水是到處流動的。中西部地區如有融資需求,可以借助於上海的資本市場。
我國的金融業本身並不發達,金融市場建設還很落後,金融體系的對外開放仍處於起步階段。金融中心是金融部門和金融功能集聚以後形成的中心,如果所有城市都要建金融中心,並不豐富的金融資源就可能被分散,結果就是沒有任何城市能夠形成一個真正有分量的金融中心。如果在工業化和城市化沒有完成的情況下,超前發展現代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服務業,首先是效率比較低,同時也比較危險,很可能會導致實體經濟虛脫,使服務業的基礎泡沫化。
總的來説,當前我們應當充分集聚優勢資源,大力發展上海、香港等全國性乃至世界性的金融中心,更好地發揮其配置全球金融資源的功能,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