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
客服設為首頁 |
中國銀監會6日消息稱,銀監會要求所有銀行3月底之前要在官方網站或營業網點,公佈由法人總部統一制定的服務收費價目明細。按照政府指導價和市場調節價兩類分別公示,並從4月1日起嚴格按名錄收費,凡未納入名錄的一律不得擅自收費。
此外,銀監會還召開專題會議,糾正銀行業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和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規行為。對以貸轉存、存貸挂鉤、以貸收費、浮利分費、借貸搭售、一浮到頂、轉嫁成本等七類問題,特別是對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的利率上浮和成本轉嫁問題進行嚴肅查處。
銀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從4月1日起,由銀監會組織全國各級派出機構,全員出動,深入轄內銀行網點現場訪查,嚴格處罰。總體來看,各家銀行根據銀監會提出的“陽光晾曬”思路,較好落實“七不準、四公開”規定,梳理規範服務價目,自主停止一批收費項目,頒布一些優惠政策。但部分銀行在執行中還是存在一些問題,需要進一步改進規範。
該負責人表示,銀監會日前召開專題會議,及時研究部署進一步深化專項治理工作的具體措施,糾正銀行業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和收取不合理費用的違規行為。銀監會要求銀行遵循政府指導價(含政府定價)和市場調節價分開的原則,對於浮動收費項目,由法人總部明確價格浮動範圍和對分支機構的授權,分支機構只能按照授權在浮動區間內合理收費。
銀監會稱,對於收取不合理費用行為,將重點查處以下六個方面:一是沒有公示而收費的;二是超出公示範圍,實際收費與名錄不相符的;三是實際收費與公示價格不一致的;四是沒有提供實質性服務而收費的;五是分支機構自定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六是銀行對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的服務收費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即收費項目不符合規定、價格標準不符合規定以及政府有關部門已明令取消的項目仍在收費的。對於上述違規行為,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將依據有關規定對照處罰。
銀監會要求,對於3月1日以後出現的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問題,對於4月1日以後出現的收取不合理費用問題,各級監管派出機構要按照屬地執法原則,發現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可下不為例、絕不可從輕處罰、絕不可寬容遷就。同時,銀監會將建立直查機制,對群眾投訴舉報的問題直接派員赴相關機構,現場核查、及時處罰、及時回告結果。
據了解,發改委、人民銀行和銀監會三部委聯合製定的《商業銀行服務價格管理辦法》也將擇機出臺,這將全面規範和約束銀行的服務收費行為,建立完善規範銀行服務收費的長效機制。(張朝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