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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記者 韓益忠
上海地區的一些非法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通過電視、廣播、電話、報刊等媒體途徑,以廣告或股評等方式,以高額回報為誘餌誘騙大量投資者入會,積累了相當的金融風險和社會風險,嚴重影響了金融管理秩序。其表現形式為:
其一,無證經營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無證經營機構一般以投資諮詢公司、資産管理公司等形式為投資者開展股評和薦股等業務,這些機構招聘的股評媒體分析師和客服人員往往缺乏基本的證券投資諮詢服務資格,服務結果很難得到客戶認同。另有部分過去有證的機構在從事嚴重違法行為被證監部門取消證券投資諮詢資格後,“改頭換面”,或者乾脆仍以原公司名義繼續從事該項業務,而成為無證經營機構。
而無證經營證券投資諮詢的個人則一般是從投資諮詢機構離職後,利用手中掌握的客戶資源,以未註冊的公司名義或以自己個人名義為投資者提供服務,騙取服務費用。
其二,以銷售軟體為名從事證券投資諮詢業務
不法機構為規避法律,打起銷售炒股軟體的幌子,在各媒體的廣告中吹噓炒股軟體的掙錢功能,待投資者買回軟體後,這些不法機構則利用事先準備好的各種理由吸引投資者入會,騙取會員費。
典型案例剖析
上海某家諮詢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為200萬元,無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許可證書。公司主要業務模式為:先後與兩個證券營業部簽訂合作開發服務協議。根據協議,這家公司介紹客戶到該兩營業部開戶及交易,營業部則將一定比例的客戶交易佣金支付給公司作為報酬。同時公司或個人名義在媒體上發表股評文章等方式,吸引客戶與其簽定經紀人服務協議書,並以短信或電話的方式,為客戶提供包括重大政策、信息簡評、風險個股提示、潛力股推薦、倉位控制建議等在內的信息服務,以此增加客戶在指定營業部的交易量;根據服務期限(3個月至5年),一般收取客戶300-6000元不等的通訊服務費。上海證監局在調查後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並對有關人員進行了責任追究。目前上海地區明目張膽地開展非法證券諮詢活動者已大為減少。
投資者識別之策
首先,投資者要了解基本證券常識。任何機構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需事先獲得證監會批准。
其次,核實相關機構和人員是否取得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投資諮詢資格,可通過證監會或行業協會網站進行查詢。
再次,不輕易撥打免費薦股電話或留下個人電話,以免被不法分子纏住而因小失大。
另外,對炒股軟體要保持清醒認識。不法分子先以軟體銷售業務樹立公司正規、專業、誠信的形象,繼而通過營銷策略使投資者就範。投資者應明察秋毫,避免誤入陷阱。同時,不法分子口頭上稱能提供薦股服務,協議名稱卻為“軟體服務協議”。投資者須明辨個中玄機,切莫以為簽完協議就萬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