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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寶花
日前,京東商城網站上出現了包括“紹興櫻花古城浪漫遊住開元名都大酒店自由行”、“辛夷花、藥王谷踏青賞花行”等在內的多款1元團購旅遊産品,引發網友搶購。然而,京東近日回復稱,上述産品的團購信息為測試頁面,屬無法執行的測試信息。京東方面還表示,對此次參與團購的用戶,京東將積極溝通,並取得用戶的原諒與理解。
不過,京東的回應和道歉並未得到所有參與團購者的認同。目前,已有100多名參與團購的消費者加入了名為“投訴京東維權群”的QQ群。網友“阿呆”表示,京東通過客服口頭承諾每個賬號賠償價值20元的優惠券。“絕大多數參與維權的消費者,都不滿意這樣的賠償方案。”
對京東的回應,消費者陳先生認為京東的説法很難讓人信服,“如果確實是測試頁面,就應該是內部網頁信息,而不應該出現在所有用戶面前。”也有網友提出,京東出現類似的失誤已經不是第一次。
在接受採訪時,上海聯業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永健認為,京東既然在網上推出了相關團購頁面,從《合同法》的角度來説等於向消費者發出了要約,消費者對團購産品付款成功後,這一合同就成立了,“京東應該履行合同。至於合同本身包含的具體內容由於之前並未具體約定,可由雙方協商決定。”
馬永健同時表示,京東此次推“1元”低價團購的行為,本身具有廣告性質,且獲得了一大批消費者的響應和關注,“從這個角度來説京東也應該為此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