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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新網報道,海關總署網站30日晚間發佈《關於對海關第15號公告等政策的説明》,稱所謂“進境200元奶粉須交10%稅”的説法是理解有誤。
説明稱,3月26日,海關總署發佈2012年第15號公告,即:《海關總署關於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出臺主要目的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適當調整部分物品完稅價格,不涉及進境旅客行李物品、個人郵寄物品免稅政策的調整,進境旅客仍可免稅攜帶進境價值人民幣5000元的自用物品,個人郵寄進境物品免稅額度也未作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