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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肖捷在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表示,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之後稅收定額是否要調整的問題,沒有必然的聯絡。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折不扣地落實好提高起徵點的政策,絕不能在提高起徵點後隨意調整定額。
應該説國家對小微企業的發展一直高度重視,近年來近年來出臺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這些政策主要包括:對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實施促進小型微型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將個體工商戶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徵點提高到月銷售額或營業額5000到20000元和每次(日)銷售額或營業額300到500元。
據我了解,目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基本都將起徵點提高到了月銷售額或營業額最高標準,也就是20000元;從今年起,小微企業3年內免徵包括稅務發票工本費在內的22項行政收費。
另外,為緩解小微企業發展中的資金困難,鼓勵金融企業加大對小微企業的扶持力度,我們在稅收政策上也提供了一些支持。比如説,對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簽訂借款合同免徵印花稅;金融企業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損失準備金,允許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對符合條件的農村金融機構的金融保險收入減按3%徵收營業稅等。
關於您提到的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起徵點之後稅收定額是否要調整的問題,我可以明確告訴您,這沒有必然的聯絡。我們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折不扣地落實好提高起徵點的政策,使廣大個體工商戶切實享受到國家稅收優惠,絕不能在提高起徵點後隨意調整定額。同時,我們也希望廣大個體工商戶依照國家法律規定,如實申報,依法納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