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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普信虛假陳述將遭索賠

發佈時間:2012年03月29日 11:4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揚子晚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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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市上市公司諾普信(002215)將因其財務造假付出應有的代價。昨天,著名維權律師、廣東奔犇律師事務所劉國華告訴記者,他將公開徵集諾普信虛假陳述民事索賠案的委託代理,符合條件的股民可向他報名,估計符合條件的有數千人,股民受損金額超億元。

  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18日上市,2010年11月11日,財政部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公告(第十八號)》,稱,財政部駐深圳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深圳諾普信農化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進行了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少計遞延所得稅資産106萬元,應收賬款、銷售費用核算不準確等問題。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財政部駐深圳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已對諾普信公司處以9000元罰款,並要求該公司調整賬務。其後,多名股民就此事項諮詢劉國華律師,了解如何維權。

  劉國華認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第六條的規定,投資者以自己受到虛假陳述侵害為由,依據有關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對虛假陳述行為人提起的民事賠償訴訟,符合民事訴訟相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案管轄地法院為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時效日則為2012年11月11日,如之後起訴,將喪失勝訴權,不再能得到法院的保護。投資者只要在2009年4月9日至2010年11月11日(不含該日)期間買入該股,且在2010年11月11日及以後賣出或持續持有股票且存在投資差額損失的,均可以向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諾普信提起民事賠償訴訟。

  為維護廣大因諾普信虛假陳述而受損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即日起,劉國華將向投資者徵集訴訟委託,代理投資者索賠。符合條件者可與他聯絡,電話:020-22055603,18928745076。(陳春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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